20个重点扶持村有了“指导员” 市直部门结对帮扶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5月19日讯(记者 罗丽萍)不仅要为村(社区)“输血”,还要增强村(社区)自身的“造血”功能。为了让晋江的一些村(社区)集体经济“跑步前进”,晋江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详细的挂钩帮扶政策———《关于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市级重点扶持村(社区)发展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并且每年确定20个重点扶持村(社区),为其配备“指导员”,从资金、规划、项目等方面给予全方位帮助引导,促进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据悉,结合实施“领头雁”示范工程,晋江全市每年将确定20个重点扶持村(社区),由市领导挂钩联系,并根据村(社区)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明确2个市直机关部门结对帮扶1个村(社区),一定三年不变。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被结对帮扶的市级重点扶持村(社区)集体经济明显增强,集体积累逐年增加,形成较强的集体经济发展后劲,建立充满活力的集体经济自我发展机制。挂钩帮扶的目标是,到2015年,市级重点扶持村(社区)村(居)财收入达50万元以上,年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发挥较好示范导向作用。
根据政策要求,市领导对挂钩联系村(社区)发展集体经济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召开市、镇(街道)相关部门会议或现场办公会议,帮助梳理解决;市直各结对帮扶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每月至少一次到结对帮扶村(社区)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要指定一名工作能力强,基层经验丰富的股级干部作为结对帮扶联络员,具体负责与结对帮扶村(社区)的工作联系。要结合部门职责,制定好结对帮扶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协助结对帮扶村(社区)编制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积极筹措集体创收项目建设资金,每个市直结对帮扶部门每年落实帮扶资金不少于5万元。
此外,晋江市扶持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对市直结对帮扶部门落实资金情况和结对帮扶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公布。实施动态监管,对于成效明显的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对结对帮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于领导不力、工作懈怠、成效不明显的市级重点扶持村(社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调整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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