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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车祸被撞伤等不到赔偿 男子殴打肇事者被拘留

qz.fjsen.com 2013-05-29 15:48  庄小能 庄松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29日讯(本网记者 庄小能 通讯员 庄松树)两辆摩托车因为一方逆行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尚在处理中,受害者却结伙殴打肇事者。29日,当事人陈某、潭某、何某涉嫌殴打他人被处以治安拘留十日。民警提醒,一旦遇到交通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冷静处理。事故发生后,不能因为受害而提出过分的要求,不能因为受害而做出过激的行为,不能因为受害而放纵让自己变为施害者。

5月29日上午6时许,32岁安徽籍曾某正在晋江市内坑镇安泰厂附近摆摊卖菜,忽然一辆黑色轿车停在曾某摊位前,三名男子从车上下来,称要带其到派出所解决一起交通事故。遭到曾某的反抗后,三名男子用脚踢了曾某,硬拉着曾某上了车离去。而这一幕正好被在附近摆摊的曾某的岳父看见,曾某的岳父打电话向晋江市公安局内坑派出所报了警。

正待民警在找寻曾某时,内坑派出所接磁灶派出所移交的一起涉嫌殴打他人案,此案的被殴打当事人正是民警在寻找的曾某。

原来,5月1日晚,在晋江市磁灶镇磁新路段,曾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逆向行驶与对向行驶的陈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陈某的手和脚因此受伤。事故后,曾某先支付了陈某五千元医疗费,协商等陈某治愈后再行解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该起事故时发现曾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曾某被公安机关处于行政拘留十日。曾某被释放之后,未主动找陈某协调赔偿事宜,而是躲藏起来,交管部门多次联系也未能联系到曾某。陈某经多方打听,得知曾某在内坑镇安泰厂附近卖菜,便自行带走曾某。

据曾某反映:其在被陈某等人带至派出所途中遭陈某等人多次殴打。曾某背部、右手腕等多处受伤。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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