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拟成立校车服务公司 统一管理专门接送学生
短途上下学 建议步行
《方案》规定,今后校车的运营采取以下原则:
市区中小学生鼓励乘坐公交车或步行入学,低年级学生由家长护送,入园幼儿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
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国家专用校车标准设计的幼儿专用校车;
农村小学生2公里以内,初中生3公里以内的学生,鼓励步行上下学或由家长接送;农村小学生2公里以外,初中生3公里以外的学生可纳入校车接送范围,但也应尽量读寄宿制学校,以减少上下学交通风险;
高中和职专学生不纳入校车接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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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出台校车服务方案 拟成立专营运输公司
早报讯 (记者吴水保 黄祖祥)日前,晋江市出台《晋江市校车服务方案》(下称《服务方案》),拟成立专营的校车服务运输公司,走向专业化、集约化和规范化,纠正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的旧有校车管理弊端,让学生坐上方便车、安全车。
据晋江市教育局统计,目前全市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共有36万多人,扣除就近入学、乘坐公交车或家长车辆接送的学生,还有近5000名学生需要乘坐校车上下学。
目前,晋江市学校自备国标专用校车66辆(包含正在备案的),另有非专用校车28辆。自备校车全部安装车载GPS,23名驾驶员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服务方案》确定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成立校车服务公司,由公司统一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条件的客运车辆,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不参与其他运营;由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根据其运营成本,核定学生每期交纳的乘车费,市政府给予一定的购车和运营补助。
农村小学生2公里以外,初中生3公里以外的学生可纳入校车接送范围,但也应尽量寄宿学校,以减少上下学交通风险。
程序上,有资质的公司提出申请,经政府部门审批,与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在取得营业执照、办理专用校车标牌后开始运营。校车服务公司成立后,学校自备的校车将逐步挂靠到该公司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学校与服务公司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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