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客运车辆凌晨停运规定 泉州7家企业被通报
本报讯 (记者 孙灿芬)我省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全省境内停止运行的规定,但仍有部分客运企业的车辆违规操作。据省运管局通报,6月份全省共有22家客运企业的90辆客车在该时段违规,其中涉及泉州市客运企业7家车辆21部。
由于行车视线、驾驶人员疲劳等综合因素,夜间高速公路行车安全隐患较大。为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的要求,我省自2012年9月1日零时起实行客运车辆凌晨2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客运车辆班次的调整,并对每月违反规定的企业和车辆进行统计通报和相应处罚。
从省运管局通报的情况看,6月1日至30日期间,违反规定被高速公路收费站记录的我省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分别为22家和90辆。其中,涉及泉州市的违规客运企业共7家,分别为:泉州中国旅行社汽车服务公司、泉肖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宏泰兴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南安市中旅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仑峰(福建)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和德化县中旅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按照省运管局相关通知,对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的营运客车、驾驶人员及所属企业,省运管部门将上报列入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重点内容,并将违规驾驶员列入“不适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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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客运班次或再调整
本报讯 (记者 孙灿芬)按照规定,凌晨2时至5时,仍在我省境内高速公路上的营运客车必须就近进服务区或停车休息点落地休息。不过,由于停靠车辆较多,已造成了部分服务区出现安全隐患,相关部门或将对夜间客运班次进一步调整,“以尽量避免凌晨2时至5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根据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6月份对凌晨2至5时在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及高速公路入口停靠客车的统计,我省籍客车停靠量日均为200辆左右,约占所有停靠客车总数的60%,尤其在沈海线常山、沙西、溪南、白水、朴里、驿坂、赤港、大往、青口、连江、云淡等服务区停靠车辆较多,造成了一定治安和消防安全隐患。
对此,日前召开的省高指指挥会议明确提出,运管、高速等相关部门要协调推进客运班次的进一步调整;对停靠车辆较多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强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客运企业要加强夜间行车驾乘人员管理和培训,继续落实不间断动态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及时督促驾驶员就近进服务区停车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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