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发放首笔交通事故救助金 受伤司机获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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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发放首笔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 一次性发3万
早报讯 (记者郑瑞卿 实习生张简 文/图)泉州中心市区第一笔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已经发放了。昨日上午,领到这笔救助金的沈玲代表弟弟给丰泽交巡警大队民警黎学恩等人送来了一面锦旗和感谢信,“受害者家属感激的心情无法用语言和文字表达……”
小伙出事故 家里屡遭厄运
丰泽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预防中队副中队长黎学恩介绍,今年3月份,在黄龙大桥中段,沈伟无证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沿黄龙大桥由北往南方向行驶,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货车逃逸,沈伟受伤,目前该起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沈伟是湖北省大悟县黄站镇黄站村人,在泉州丰太电子厂从事样品工工作。沈家在老家一直是村里的特困户,沈父曾是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在沈伟3岁那年不幸因故突然死亡。自那以后,沈母一直沉浸在丧夫的悲痛中,精神受刺激大病一场,患上了癫痫症。迫于家庭生活压力,姐姐沈玲8岁就辍学,12岁就帮人做保姆挣钱,供养患精神病的妈妈、年幼的妹妹和襁褓里的弟弟。
为了养家糊口,16岁的沈玲就带着全家来到泉州务工。但是,厄运再次降临在这样一个不幸的家庭。全家指望26岁的沈伟能够成为家里的顶梁柱,但这根顶梁柱忽然倒下。据介绍,沈伟受伤至今医药费花去十几万元仍未完全康复。目前,沈伟左眼完全失明,生活无法自理,并伴随着失忆、痴呆、羊痫风等症状。
民警献爱心 捐款又帮申请救助金
丰泽交巡警大队民警黎学恩等人看到这一状况,都对沈家处境十分同情,想方设法给予帮扶。民警们发动捐款,筹得2000元,及时将款项送到沈玲手中,但是这依然是杯水车薪。民警们想方设法继续对沈家给予帮助。
今年1月份,泉州市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民警们认为本起事故情况特殊,当事人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如不进行救助,其家庭难以维持正常生活,便积极帮助沈伟向基金办提出申请,参照《泉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给予一次性困难救助人民币3万元。
8月份,沈玲代弟弟领取一次性困难救助3万元。这也成为泉州中心市区发放的首笔一次性困难救助金。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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