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严厉打击船员“翘班” 维护辖区水域安全
东南网8月30日讯(通讯员 陈书龙 本网记者 谢玉妹)近日,停靠在东石港务码头的“新和盛8”轮因在靠泊期间,船长与大副同时离船,而被泉州晋江海事处处以行政处罚。
2013年8月28日,泉州晋江海事处执法人员依法对停靠在东石港务码头的“新和盛8”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轮靠泊期间,船长与大副同时离船,该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有关条款。
晋江海事处依法调查取证,对该轮实施了海事行政处罚,并对船方进行了安全教育,该轮也保证以后一定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的规定要求。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系列文件精神,泉州晋江海事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到港船舶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
下一步,晋江海事处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辖区水域通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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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事部门重拳出击强化重点跟踪船舶现场监管
东南网8月30日讯(通讯员 陈书龙 本网记者 谢玉妹)记者近日获悉,泉州海事部门重拳出击强化重点跟踪船舶现场监管《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确保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泉州晋江海事处将进一步加强对到港重点跟踪船舶监督检查的高压态势,确保重点跟踪船舶每到必查,全力做好该规定的实施准备工作。
2013年8月29日,泉州晋江海事处再次出动三名执法人员,依法对到港的重点跟踪船舶“天宇117”轮启动了重点跟踪船舶安全检查程序,对船舶及设备技术方面、船员能力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深入检查,共排查出船舶信号以及救生等方面10项安全缺陷。
同时,执法人员还向船方宣传了《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规定》的一些具体条款,提醒船方增强自身安全意识,改善船舶安全技术状况,提升船舶安全航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