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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线从房屋上空而过被疑辐射 他要求拆除败诉

qz.fjsen.com 2013-09-02 10:04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案例1

输电线被疑辐射 法院判决还清白

输电线建运均经过层层审批和严格论证,但村民朱某某却认为,电线给他家带来了辐射,为此将某供电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排除妨碍。经审理,法院还了供电公司的清白。2008年1月,某供电公司在经过相关部门对输变电工程立项、规划、设计、环保等审批同意,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工建设了一条110千伏输电线路。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线路路径方案,某村段配套输电线路跨越朱某某居住的房屋。后来,朱某某认为该线路存在辐射,将该供电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法院审理后,经现场勘验,该房屋高7米,高空线路最低弧垂点距地面27米。法院判决认为,此案系因管线安设引起的相邻关系纠纷,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内容主要涉及是否对相邻一方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经现场勘验,高空线路最低弧垂点距朱某某居住的房屋顶端距离27米,符合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110-55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因此,涉案配套线路在建设时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执行。同时,省环境保护局在审查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后,已从环保角度对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予以认可。因此,供电公司提交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涉案工程建设并不影响原告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且,该工程在设计和建设方面也已充分注意防止和避免对朱某某及其居住的房屋造成损害。据此,法院判决驳回朱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2

高压线从房屋上空而过 他要求拆除败诉

高压线从房屋上空而过,王某某认为自己深受其害,起诉到法院,要求拆除该高压线。但最终,他打输了官司。据悉,王某某的房屋位于一村子,于1986年建造。为了有效缓解该地区南部电网出现的限负荷局势,改善该地区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某供电公司经批准架设了220千伏输变电工程。该工程线路横穿王某某房屋的上空。王某某认为,该高压线路跨越他的房屋,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电磁辐射等会对他及家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供电公司的行为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为此,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供电公司拆除该高压线,恢复原状,或另行选址为他建造同等房屋。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高压线的架设线路路径是经供电公司多次调整、修改后实施的最优化方案,并最终由市政府确定。供电公司在架线中也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施工。

我国现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也规定了“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的条件,此外,供电公司与当地村委会订立了架线补偿协议。因此,供电公司架线虽跨越王某某房屋,但已经在经济、合理和影响最小方面尽了最大努力,该跨越属于合理范畴。王某某认为该高压线对他造成伤害,但他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他已受到伤害,且该伤害是为供电公司所架设的高压线产生的电磁辐射造成的。同时,依照相关规定,220千伏线路跨越房屋时,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为5米,而该线路跨越王某某房屋的垂直距离最小也为10米以上,是符合设计规程要求的,因此对于王某某的该主张,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后,王某某不服该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终审仍维持原判。他仍不服,提请再审,结果仍一样。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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