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物业移交扯皮 刺桐明珠小区业主有家难回
泉州市区刺桐明珠小区 新旧物业移交扯皮 小区业主有家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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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物业到期,新物业进驻,这本是一个正常的移交过程,但泉州市区刺桐明珠小区却遭遇物业移交之难。车辆进出难,业主有家难回,小区卫生没人打扫……这两天,小区业主纷纷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此事,表示移交若不能及时进行,将会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记者黄雅珊
移交
事前谈好 临时变卦
在刺桐明珠小区里,记者看到一张落款日期为8月1日的公示,内容是“受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大部分业主的委托,业主委员会同四家物业公司进行接触、考察、座谈。经过筛选,最终确定并同泉州市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拟定于2013年9月1日起,依法依规办理交接手续,以确保小区业主管理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还有一张落款日期同样是8月1日的通知,内容是“泉州市易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旧物业’):……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特提前通知贵司,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2013年9月1日起终止。请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物业各项移交工作。”
该小区的业主告诉记者,他们是2009年9月交的房,房地产公司请的前期物业是泉州市易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开发商签订三年的服务合同。
2013年6月,小区成立了业委会。考虑到前期物业管理不善,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业委会决定撤换前期物业。
8月29日,业委会又张贴了一张《关于小区物业移交时间确定的函》,表示业委会在8月28日邀请易安居和华兴两家物业公司代表当面洽商后,确定9月1日9时整,进行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移交和相关服务工作的交接。
谁知,9月1日当天,新旧物业移交过程并不顺利。新物业王主任说,1日上午8时30分,新物业到位时,旧物业却变卦了。
新物业: 临时提条件 不符合规定
新物业的王主任表示,旧物业现在以小区业主未交齐物业费为由不进行移交,提出的条件是要将之前物业费没收到的和预收的打包给新物业,但按规定是不合理的。
王主任介绍,一般是旧物业将小区管理权移交给业委会,业委会再移交给新物业,但在三方同意下,可以由业委会见证,新旧物业直接移交。所以,新物业是没有义务,也不可能去承担旧物业与业委会之间的款项问题的。但目前,旧物业一直力图撇开业委会,直接与新物业谈条件。这样一来,移交肯定不会顺利。
旧物业:“你们爱怎么做怎么做”
1日下午4时许,记者见到旧物业的工作人员正在从物业用房往外搬东西。一位被业主称为物业现场经理的人面对记者的采访时不愿多说,连连表示物业公司倒闭了,有事情问法人代表。
之后,记者致电一位承认是易安居物业经理的张先生,他表示新旧物业正在移交中,不过由于移交需要新旧物业的相关人员对接,一样一样地移交,需要时间。至于旧物业提出的打包物业费的事情,他表示有些事情在协调中。
昨日,旧物业来了一个电工,带来了几把钥匙,给出一张白纸,让新物业签验收了才给钥匙。新物业的李经理表示,哪把钥匙配哪个门,他们并不知道,如果旧物业没有到现场一起双方确认,他们怎么会同意签名表示已验收。
针对此事,记者再次致电张先生。他表示:“我们已经不做了,他们还要怎么样。我东西(指钥匙)都交给他了,还要我陪着他,一样一样去告诉他们这是干什么用的,那个是干什么用的吗?”。最后,随着张先生一句“你们爱怎么做怎么做吧”,电话信号就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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