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成立业委会开门的都赞同 参与筹备推脱的人不少

qz.fjsen.com 2013-09-05 10:18  林继学 吴佳弘 吕波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阿婆很热情接过宣传材料,说孩子下班后一定会转交

“我愿意当前期义务宣传员”

“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当然最好不过了。”三四年前,6楼的小廖入住汉唐天下小区。他记得,刚来时,金钻楼2梯已经自治得不错,每个楼层都有人帮忙收取管理费,然后交给一个人总负责。“管理费就用在修电梯、道路照明灯和保洁上面。我们请了一个阿姨,每天固定清扫楼道、楼梯。”

搬进小区后,热心的小廖接手了这事。有时一个月下来,还能剩几百块钱,每笔钱的收支情况都会公示在2楼。小廖说,自己的工作时间有弹性,下午4点以后有空闲,他愿意当业委会前期义务宣传员。

□入户之大家说

“好啊!好啊!我百分之三百赞成。”4楼的施阿姨觉得,小区就应该有人来管理,她很希望能成立业委会,“到时开业主会议,我一定会去参加。”

“成立业委会是好事,请了物业来管理,才能保障小区的安全与整洁。”6楼的留先生在小区里丢了好几辆电动车和自行车,如今,放在楼下的电动车即使多加了锁,他还是不放心。

“我觉得该成立业委会,小区的公共地带,我肯定会热心参与的。”3个月前刚在汉唐天下买了房子的周先生,最近才刚刚装修好,听闻业委会这事,忙表示会参与。

“今天已经算好的了,大家都还算配合的,很多人都表示要支持小区的建设。”一圈走下来,苏主任挺欣慰,不少人都盼望能成立业委会,他觉得,小区今后还是很有希望的。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