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开始发放“二孩生育证” 首批受益者产生

qz.fjsen.com 2014-04-09 07:38  徐锡思 谢向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吴秀菊拿到“单独两孩”生育证

东南网4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徐锡思 谢向明 通讯员 许书力 陈丽娟 陈斯红 实习生 黄艺昕 文/图)昨日下午,鲤城发出了泉州首批“单独两孩”生育证。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前往常泰街道送证上门。第一本证送到了常泰街道华塑社区的傅全民、刘锦莲夫妻家中,第二本证送到了常泰街道下店社区的蒋清平、吴秀菊夫妻家中。

据介绍,鲤城已核准了10对单独夫妻的再生育申请,昨天先将已办好的两本《再生育服务证》送出。

10对单独夫妻被核准生二胎

鲤城区人口计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率先接受登记申请之后,根据服务窗口的收件情况,昨日开会研究审核批准了10对单独夫妻的再生育申请,其中开元街道6对、常泰街道2对、临江街道1对、海滨街道1对。

记者查询登记表发现,首批通过申请的10对单独夫妻,其中7对夫妻男方为独生子女,3对夫妻女方为独生子女;有4对夫妻生了1个男孩,另外6对生了1个女孩;这些夫妻的年龄差基本上都只有1~2岁,主要集中在1977年~1983年出生,年龄差距最大的夫妻,男方1973年出生,女方1976年出生。

“只要是符合政策的,我们都进行研究审核,7天办结。”上述负责人介绍,登记、审核、发证等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重点对这些家庭进行优生优育服务。

已孕准妈拿到证直喊“欢喜得很”

“不管是弟弟还是妹妹,我都喜欢!”常泰街道下店社区居民蒋清平家里,已经8岁的小怡拿着《再生育服务证》把玩,充满好奇,作为独生女,她过去只能去幼儿园跟别家小孩一起玩耍。

这户家庭,蒋清平是超市送货员,记者到访时他没在家,去石狮了;吴秀菊忙里忙外的,不时给来访者递矿泉水,因为这段时间来的人比较多,家里“没有比较像样的好茶”。两人2006年4月结婚,2007年4月有了女儿小怡。

“现在的家庭经济条件好了一点,一直都想再要一个。一直听说要到2015年,没想到会这么快!”已怀孕的吴秀菊不断地用“欢喜得很”形容自己的心情,她没有固定工作,但是觉得多生一个小孩还是养得起,“再多就不行了,压力实在太大!”

家里的房子是1993年建的,至今没有全部装修,一些石条还裸露着。“就是没钱,当时不敢多要一个,也是这个原因。”吴秀菊的公公蒋志民告诉记者,他1980年结婚的时候,棉被都是用四块小布料拼凑的;生了儿子蒋清平之后,迫于经济压力没再多要一个,尤其是没那么多钱交罚款,“不想再生的当黑户,也想小孩能过得好一点。”

泉州全面接受“单独两孩”申请

15个工作日内批复;省实施细则正式下发,各县(市、区)执行统一标准

昨天,泉州市人口计生委正式收到省“单独两孩”实施细则。这意味着,即日起,泉州全面开始接受“单独两孩”申请。

泉州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泉州市所有县(市、区)统一标准,按省里的实施细则执行。符合条件的夫妇,填写完申请表后,由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进行初审,后提交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申请办理。各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审批,最迟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独生子女如何界定,新政将给泉州带来怎样的影响?昨天,本报邀请泉州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市民如有疑问,还可致电海都热线通968111,我们将逐一收集问题请人口计生部门统一解答。如有特殊的个例,则由泉州市上报省里研究。

适用范围

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应同时具备3个下列条件: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

审批程序

符合政策的夫妇,需经双方申请,填写《再生育申请表》,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并提交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由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办理《再生育服务证》。

所需材料

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再生育申请表》和双方近期免冠两寸照片;

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有效证件,即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其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或申请人承诺声明。

单独夫妇一方为本省户籍、一方为外省户籍的,外省一方还要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

被视为独生子女的还需要多交一些证明:

父母生育的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发生子女死亡所在医疗机构、注销户籍的派出所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子女死亡证明材料。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收养的以199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收养法》为界限,在此之前收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养证明;在此之后收养的,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焦点解读

焦点1 独生子女如何界定?

按法规,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除此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独生子女,可生育第二孩:

1.本人曾经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未生育子女死亡,其为父母现存唯一子女的;

2.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且养父母没有其他子女的独养子女的;

3.双方生育一个子女后按《收养法》规定收养一名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或者收养一名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又合法生育一个子女的。

焦点2 政策实施前,已经怀上第二孩的,算不算违规?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时,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已怀孕但未生育的夫妇,应按规定给予补办再生育服务证。

政策实施前,单独夫妇不符合再生育子女政策已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属于违法生育,要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焦点3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会不会导致扎堆生小孩,从而造成医疗、教育等资源紧缺?

泉州市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仅1万户左右,对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值得一提的是,单独两孩政策的出台,不改变计划生育作为国家基本国策的性质,不意味着放松计划生育工作。

记者获悉,省卫计委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婚姻、户籍等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入户采集、办事采集信息,准确把握出生人口动态。与此同时,省卫计委将根据生育旺盛期妇女和出生人口数量变动情况,提前将下一年度出生情况向全社会进行预报,增强人们错峰生育意识,引导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合理选择再生育时间。

焦点4 符合单独政策的流动人口,可在泉州提出再生育申请吗?

省里细则指出,户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流动人口单独夫妇,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就可在那里提出再生育申请。

这意味着,夫妻双方,一方户籍在泉州,一方户籍在外地市的,可以在泉州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双方户籍都不在泉州的,则不能在泉州市申请再生育审批。

相关报道>>>

泉州市首批“单独二孩”受益者产生

鲤城10对夫妇申请后6天内拿到再生育服务证

4月8日,鲤城区常泰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将“单独二孩”再生育服务证送到傅先生、刘女士家中。 (张九强 郭雅莹 周斌斌 摄)

本报讯(记者 郭雅莹 通讯员 许书力 郭东程)接过再生育服务证,小吴难掩兴奋:“悬了这么久的心,今天终于放下了!”昨日下午,鲤城区常泰街道的小吴在提交“单独二孩”申请后的第六天收到了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送来的“单独二孩”再生育服务证,这是泉州市发出的首批10本“单独二孩”再生育服务证之一。

去年意外怀孕的小吴等这张再生育服务证已经等了整整5个月,从怀孕开始,小吴就一直关注福建省“单独二孩”政策相关动态,“真是太纠结太煎熬了,连去医院做产检时都觉得不放心。”小吴说,“前几天一接到街道通知,我和老公立马去办理了‘单独二孩’申请,没想到这么快下来了,这下可以安心做产检了!”

小吴的丈夫小蒋是独生子,夫妻俩现在已经有一个8岁的女儿。丈夫一直希望女儿能有个伴:“我不希望孩子像我一样孤独,想有人陪她一起成长。”现在夫妻俩终于如愿以偿,全家人正幸福地等待第二个孩子的降临,他们表示:“男孩女孩无所谓,只要健康成长就好。”

和小吴一样收到再生育服务证的还有鲤城区常泰街道华塑社区的刘女士、傅先生一家。今年已经40岁的刘女士是家里的独生女,作为越南归侨的她1979年跟父母来到了泉州,现在有一个上小学五年级的儿子小傅。

“我的父母还有我的儿子都希望我能有第二个孩子,所以政策一落地,我们就第一时间去申请了。”经过6天的审批,刘女士的“单独二孩”再生育服务证终于领到了。虽然家庭经济不算富裕,但家里的四位老人都表示,如果有第二个孩子,他们肯定会帮忙带,经济上也会给予支持,不会让儿女太辛苦,“毕竟这是我们三代人的期盼,”老人们说:“我们希望小傅不要像他妈妈一样这么孤单。”听到这话,腼腆的小傅也说:“如果有弟弟妹妹,我也会帮忙带的,不会让妈妈辛苦。”

为让群众尽快拿到“单独二孩”再生育服务证,鲤城区将审批时限从15个工作日缩至7个工作日。据常泰街道计生办介绍,为方便群众办证,计生工作人员不仅可以上门取件,证件办结后还可以送证上门。计生部门还提醒,希望符合政策的“单独夫妇”能先办证后怀孕,在怀孕前建议到计生服务站做免费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测,做到优生优育。

来源:泉州晚报

相关报道>>>

泉州人口计生委昨正式接到文件,并通知各计生部门接受申请

全市全面铺开

“单独两孩”申请

早报讯 (记者 陈小芬)“今天我们正式收到省里关于实施‘单独两孩’的文件,也立即通知各县市区的计生部门接受符合条件的市民申请。”这是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人口计生委获悉的。

自3月29日“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在福建落地的消息公布后,很多符合政策的市民表示强烈关注,早报也进行持续追踪报道。市人口计生委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泉州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有1万对左右,约占全省十分之一,昨天一接到省里下达的文件,他们就通知全市各个县(市、区)的计生部门接受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妻申请,目前大部分计生部门还处在收件阶段,只有鲤城区率先进入审批阶段。

该人士介绍,“单独”夫妻如何申请再生育,省卫计委出台文件称: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妻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材料审查后,要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人口压力较大的地方,省卫计委建议卫生部门建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预警机制,强化服务监管与指导,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妇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咨询服务,及时把单独夫妻再生育纳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范围之中,提高单独夫妻参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参与率;加强高危产妇管理,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

人口计生部门详解“单独二孩”配套衔接政策

三种情形视同独生子女

3月31日,我省“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施,4月4日,省卫计委发布“单独二孩”配套衔接政策。昨日,市人口计生委根据新发布的配套衔接政策,就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什么样的夫妇适用“单独二孩”政策?

答:根据规定,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一方为独生子女;2.双方只有一个子女;3.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

问: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答:除了《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界定的“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独生子女:

1.本人曾经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未生育子女死亡,其为父母现存唯一子女的。

2.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且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独养子女的。

3.双方生育一个子女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一名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或者收养一名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又合法生育一个子女的。

问:申请“单独二孩”再生育服务证要提交哪些证明?

答: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再生育申请表》和双方近期免冠两寸照片;3.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有效证件,即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其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或申请人承诺声明。单独夫妇一方为本省户籍、一方为外省户籍的,外省一方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

问:视为“独生子女”应该提交哪些证明?

答:视为独生子女的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时应提交如下证明:

1.父母生育的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发生子女死亡所在医疗机构、注销户籍的派出所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子女死亡证明材料。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2.收养的以1992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为界限,在此之前收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养证明;在此之后收养的,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问:申请“单独二孩”再生育服务证的程序怎么走?

答: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材料审查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问:符合政策的夫妇已申请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的,怎么办?

答: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妇已申请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并进入鉴定程序的,终止鉴定。

问: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是否意味着放松计划生育工作?

答:不是的,“放宽”并不等于“放松”。“单独二孩”政策的出台,不改变计划生育作为国家基本国策性质,不意味着放松计划生育工作,而是中央结合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时俱进做出的战略部署,符合群众的意愿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也不会对泉州市的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资源造成大的压力。我们将继续做好出生人口的监测预警,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

拿到“准生证” 生了老二跟妈姓

4月2日,带着两代人的独生证,40岁的刘女士到常泰街道申请“二孩生育证”。昨天,拿到“准生证”,刘女士说,婆家、娘家商量好了,若生下老二,就跟妈姓。

果断决定 填表、退还独生子女奖励金

4月2日,一接到“单独”夫妻可以到街道领取申请表的通知,刘女士和丈夫傅先生很快就带着证件材料赶到常泰街道办事处。“我们都没想到‘单独两孩’的政策这么快就正式实施了,现在先把再生育证办下来,至于会不会怀上第二个孩子,顺其自然吧。”

刘女士是常泰街道华塑社区的居民,原籍广西,1974年在越南出生。1979年,刘女士跟着父母来到泉州,被安置在华侨塑料厂。按照当时的政策,归侨回来6年内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但刘女士的母亲健康状况不好,便申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对于这个决定,刘女士61岁的父亲表示并不后悔,但外孙由他们老夫妻一手带大,12年来,看到孩子一个人玩,“太孤独了”。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家人就开始商量这件事情。而刘女士在上交申请表后第二天,就把500元独生子女奖励金退还到街道办。

两家协商 老二跟妈姓 感激父母的辛劳

对于这个众人期待的“老二”,刘女士说,两家人协商一致,让他跟妈姓。

“其实,孩子跟谁姓都没有关系,只要他们听话懂事,帮助照顾老人就好了。”刘父说。

刘女士说,让孩子随娘家姓,是为了纪念父母帮助自己照顾孩子的辛劳。“能够多一个孩子,大家都很高兴,虽然压力很大,父母也会从各方面给自己提供支持。”

现在最大的困难就是过了最佳生育年龄,毕竟已经40岁了,“朋友们都说,这个年龄生孩子,相当于提前退休了。”刘女士说,即使今年能怀上孩子,至少等孩子上了幼儿园,她才可能重新上班,而孩子长到20岁时,她已经60多岁了。

“顺其自然吧,什么时候能有第二个孩子,我们都会很高兴的。”刘女士说。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