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沙霸”盘踞,一些小区活跃的总是那一支搬运队伍。
个别“沙霸”运作模式
物业公司与“沙霸”签订垄断协议
物业公司负责人收取“沙霸”贿赂
“沙霸”采用威胁手段强迫业主购买高于市场价的建材和雇佣他们的搬运队伍
建议篇
设立举报热线 切断利益链条
网友“天涯浪子”说,“沙霸”横行小区,主要责任还是在物业公司,如果小区物业不收所谓的“进场费”,不非法把小区的“搬运”和“装修材料”经营权承包出去,就不会出现“沙霸”和“搬霸”了。因此,严格监管小区物业公司,切断利益链,也是防范“沙霸”和“搬霸”的有效方式之一。
“可以设一个专门的举报热线。”网友“在路上の時光”建议,比如住建局、工商局、物价局、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联合发布举报电话。网友“宝马威龙”建议,如发现物业和“沙霸”勾结,相关部门应立刻注销物业公司的资质和执照,才能有效震慑物业的非法行径。
案例篇
签订垄断协议 “沙霸”勾结物业获刑
“沙霸”和“搬霸”为何能在楼盘小区内横行无阻,没有物业公司的支持,是不可能的。晋江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更是证实了这一点——“沙霸”与物业公司签订垄断经营协议,排斥其他经营者。
据晋江法院介绍,该院去年以犯强迫交易罪,一审判左某发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左某发是早先晋江警方破获的一起“沙霸”和“搬霸”团伙的漏网之鱼。
2009年10月10日,李某波(已判刑)提议,和庄某缺、庄某育、杨某敬、许某来(均已判刑)预谋后,杨某敬和许某来以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华廷小区占用本村土地,致其失地无业为由,与世纪华廷小区的厦门华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在该小区销售装修建材和提供搬运服务的垄断经营协议,并交纳场地使用费和押金。签订协议后,杨某敬、许某来专供李某波的沙子、机砖等装修建材,庄某缺、庄某胜(已被判刑)协助李某波进行交易;庄某江和许某来协助李某波在该小区采用威胁手段阻止自购材料搬入小区、阻止自聘搬运工作业,强迫小区业主及装修公司高于市场价向其购买沙子、水泥等装修建材和接受搬运服务,从中非法牟利。庄某江还负责清理装修垃圾,庄某胜专供水泥,左某发协助统计交易数量,收取材料款和搬运费。李某波等人又约定,每交易一套套房,杨某敬、许某来抽成300元,庄某缺、庄某育抽成50元。截至当年11月,李某波等人强迫世纪华廷小区共40多套套房的业主和装修公司与其交易,交易总金额为340800元。
晋江法院认为,左某发结伙以威胁手段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该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此外,2009年2月以来,经朱某兄弟提议,庄某缺伙同他人,以晋江梅岭街道浔兴奥林春天、瑞景香榭花都两个小区占用本村土地,致其失地无业为由,先后与香榭花都小区的厦门华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奥林春天小区的厦门市厦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在该小区销售装修建筑材料和提供搬运服务的垄断经营协议。
之后,庄某缺向朱某兄弟收取进场费和抽成,其中8万元用于交纳厦门华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厦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押金和场地使用费。
截至2009年11月,庄某缺等人强迫这两个小区共476套套房的业主和装修公司与其进行交易,其中沙子销售总金额为人民币85.68万元,搬运服务总金额达人民币71.08万元以上。案发后,厦门华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厦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均退出所收取的押金和场地使用费。时任这两家物业公司的物业主任也因收受庄某缺等人的贿赂,被晋江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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