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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法院创新生态司法 筑牢法治屏障

2019-12-23 15:10:54 周泽强 林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泉州站潘贤利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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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辖区首起生态领域涉恶诉讼案件庭审现场。 惠安法院 供图

东南网12月23日讯(通讯员 周泽强 本网记者 林杰)打好生态环境保卫战,以绿色司法守卫人民的“金山银山”。近年来,惠安法院不断创新补植、复垦、放养等修复性生态司法机制,强化生态司法和生态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加快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建设,筑起生态司法保护屏障,努力让百姓的家园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

生态审判专业化

日前,由惠安法院副院长吴崎青担任审判长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辖区首起生态领域涉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施某法等7名被告人涉嫌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污染环境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据介绍,惠安法院以“三项制度”为保障,“三个机制”为动力,建立专业涉生态案件审判团队,实现生态审判专业化。

2019年以来,惠安法院涉生态案件审判包括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等。其中,刑事审判方面,截至到今年11月,立案受理9件,已结5件,另4件争取在12月份全部结案。民事审判方面,积极化解争议双方的矛盾,案件均以调解和撤诉结案。目前,共审理涉及农村林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3件,依法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化解了一起涉及省重点工程相关的民事纠纷。行政审判方面,审结了2起涉及水资源方面的行政案件。其中,在审理台商区的一起不服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案中,在对行政处罚的各个程序进行认真的审查后,判决维持了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对原告某洗涤企业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树立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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