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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回家难充电 小区“安桩”困局怎么破

2020-01-05 09:35:02  许奕梅 李波玲 吴嘉晓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诗婷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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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记者 许奕梅 李波玲 吴嘉晓 文/图)当下国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配套设施,许多车主在购买新能源车后就把充电桩安装提上日程。然而,仍有不少人和单位对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的安全问题心存疑虑。部分业主在安装充电桩时遇到了阻碍,或因小区未配备充电桩而暂时搁置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念头。昨日东南早报“一线通两会”工作室邀请市政协委员黄晓良、林栋梁以及相关行业人士一起畅所欲言,以期为私家车充电桩安装之难提供解决思路。

安装充电桩需解决车库用电负荷问题

市区一些具备条件的小区地下车库已配备充电桩

市政协委员黄晓良、林栋梁以及相关行业人士做客早报“一线通两会”工作室,畅谈小区“安桩”解困之道。

【市民反映】

车库难装充电桩 电动汽车充电难

家住洛江的张先生之前购买了一辆电动汽车,因小区地下停车位没有安装充电桩,他只能开车先到公共的充电桩充完电,再停到地下停车场。之后张先生了解并准备了在停车位上加装充电桩的相关手续,但按照电力部门所要求的审批程序,需要物业盖章同意。

张先生被告知,鉴于小区的高压配电用房属于电力部门管理,物业没有管理权,且在加桩过程中,物业作为业主聘请的服务单位,会主动尽力配合电力部门提供小区的原施工图纸以便施工,但不具备审批职权。

记者从多名想在个人停车位加装充电桩的市民处了解到,在申请地下停车位加装充电桩时,物业都无法出具电力部门所需的材料。

“因为物业说现在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不能安桩,我迟迟没买新能源汽车。”市民吴先生说,新能源汽车充电的费用与燃油汽车所需的燃油费相比较,真的节省了很多,“不仅出行成本低了,又能达到环保的目的,唯独充电是个麻烦”。

【现状调查】

个人申请充电桩 需小区物业同意

据悉,目前全省充电基础设施采取备案制,私人建设个人充电桩无需备案,由生产销售电动汽车企业自行或委托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为用户在住宅小区或其他相关场所落实一处充电设施,申请时需要物业开证明。

记者从国网泉州供电公司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当下全市有超过50个小区受理充电桩业务,除自建房、车库外,基本安装在地下停车位。目前我市居民要加装电动汽车充电桩已有一套规范的流程,按照《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要求,首先要到电力部门申请充换电设施报装业务,只要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隔天将会有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勘查,确定方案。

此外,国网泉州供电公司已建成泉州市级新能源汽车充电公共服务平台(e充电),省电子信息集团已建成福建省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管理平台(闽e充),省、市两级平台均已对外开放,公众可通过APP查询各充电站相关信息。

【面临问题】

如何确保用电负荷 如何消除安全隐患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里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配建要求,市住建局在开展停车场、住宅小区等审批工作时,主动、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

“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并没有审批职权。而且就泉州现有的大部分小区而言,电动汽车安装充电桩需要使用专门的电路,以确保用电负荷,更要征得线路经过的车位产权人同意。一旦油电混放,极易造成安全隐患。”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建议对2016年以前拥有地下停车场的小区,统一进行规划、线改,由发改、电力、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商配合进行,探讨能否继续享受地面加桩的相关补贴政策。

物业不愿擅开证明 私人充电桩“难产”

国网泉州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王炳鑫称,目前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基本满足现有电动汽车保有量的充电需求,而国家政策规定个人充电桩申请需要物业开证明,是考虑到电力配电布线需要向物业报备协调。

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郭志铭介绍,近年来陆续有业主申请加装充电桩,但是物业公司充当的身份是小区的“管家”,也会担心有安全隐患,充电桩车位的消防管理要求应该更高。针对安装私人充电桩的申请须经过物业或业委会同意的要求,郭志铭直言:“难开这个证明。”

【委员建议】

可由多部门协调推动 规划建设地下充电桩

市政协委员黄晓良指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是大势所趋,但发展同时相应的扶持和监管政策也要及时出台实施。黄晓良建议,可借鉴燃气入户的工作模式,由专业部门对小区进行统一规划、线改,为今后有安装需求的业主做好准备。

“地下停车位有多少,就该配套建设多少充电桩,车主什么时候想用就可以申请开通。”黄晓良认为,可以由市政府牵头,可以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做好“增量”和“存量”。

作为地下充电桩的规划建设,在“增量”上,做到“新建小区有车位就有充电桩”。同时也要做好“存量”,对于2016年以前具有地下停车场的小区的充电桩规划改造要因地制宜,以公共充电桩建设为主,投放运营后,后期由物业公司配合管理。

推动相关立法工作 选取小区逐步试点

“充电车位问题不解决,很多人也不敢买车,顺应不了新形势。”市政协委员林栋梁认为,首先要有法可依,私人充电桩建设申请让物业或业委会来开证明,在法律上效力是受质疑的,应该通过立法来明确电动汽车的市场准入标准,以及充电桩的运营和监管等问题。

林栋梁认为,地下安桩工作不能一蹴而就、蜂拥而上。泉州可先行先试,由政府部门牵头,联合多个部门展开调研,借助主流媒体广泛征集民意,通过市两会平台发声,摸底泉州中心市区具有迫切需求的多个小区,选取其中的几个作为试点进行安桩工作,作为今后广泛开展的典型样本。

【部门举措】

全市19个小区 试点充电桩改造

国网泉州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有预留充电桩配电容量的小区,加装充电桩没有影响,对于老旧的没有预留充电桩配电容量的小区,有可能导致配电超载。在今年上半年,国内接连发生多起电动汽车在小区内充电时发生自燃事件,泉州有关部门通知全市各小区,暂停私人用户安装充电装,预防出现“乱拉电线”引发的用电安全隐患。

该负责人表示,此前,私人在申请安装充电桩时,符合条件的,电力公司给予安装电表,充电桩是由汽车销售商供应,电表出线接到充电桩的线路由业主与汽车厂家协商自行处理。国网泉州供电公司与住建部门合作,在对小区的停车位配套设施进行改造的基础上,安装系统,可以根据配电容量来调节充电桩用电输出,保障供电安全。

“目前全市有进行‘小区充电桩有序充电改造项目’的试点小区有19个,加装了300多个充电桩,还会继续扩大试点范围。”该负责人表示,统一充电区域是对老旧小区充电难问题的解决方案之一。

全市公共充电桩目前超过4250个

据了解,到2019年上半年,我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超8000辆,目前泉州地区在用新能源汽车约2万辆(包括异地牌照)。

记者从泉州市发改委了解到,2016年至2018年,泉州共组织实施了3批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包,大力推动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全市形成了以国网泉州供电公司及省投资集团等国企为主、特来电等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的建设格局,截至2019年11月,已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4250个,并实现泉州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全覆盖。规划至2020年,中心片区建成公共及专用充电桩3600—4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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