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主人捡起狗狗随地拉的便便 条例解读 城市建成区禁烈性犬 遛狗外出应当束牵引带 根据《条例》的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三条,对居民饲养宠物、管理方法、违规处罚均有十分详细的规定。 其中第三十三条:“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以及他人休息。宠物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其携带者应当即时清除。携带犬只外出应当束牵引带。”“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饲养烈性犬。”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巡查,违法饲养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烈性犬名录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条例》还规定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流浪犬只清理,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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