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 正文
泉州“砍伤高二男生案”告破 原来祸起“咸猪手”
qz.fjsen.com 2010-03-04 09:0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疑与同学有过节 泉州市区一高中生遭追砍

高二男生被追砍成血人追踪 一少年向警方自首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4日讯(本网记者 潇璇)历经18天的追捕,震惊泉州民众的“市区一所中学两名学生被砍案”宣布告破。昨日,丰泽警方通报称,在侦办此案中,专案组先后抓获12名涉案人员,其中8人是在校生。让人意外的是,此案竟是由一起“咸猪手”事件引发的。

1月22日中午,泉州市区刺桐公园边,市区某中学在校生黄某、何某森与3名同学,被一伙男子持刀追砍,黄某、何某森被砍伤。

据悉,此案发生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泉州市长李建国多次过问案件的侦查进展。

两高中生被砍引起市长关注

据丰泽警方通报,此案是一起由社会青年纠集在校生,参与斗殴的恶性故意伤害案件:在校高中生黄某身上被砍多刀,肋骨断裂、脾破裂、左小腿开放性外侧肌群断裂、开放性骨折,经法医鉴定,伤情达到重伤;另一名在校生何某森左手臂被砍伤。

该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也引起市、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泉州市长李建国,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加瑶多次过问此案,市公安局副局长柳新群数次到丰泽分局指导、部署案件侦破;丰泽区公安分局局长王连生要求刑侦市区中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侦破。

责任编辑:陈潇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