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公安部通缉十名重大拐卖犯罪在逃人员
昨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第三批10名重大拐卖儿童、妇女犯罪在逃人员,分别是:余昌海、王细灵、陈莲香(女)、陈小东(女)、安金良、赵超超、熊建桥、刘秀清(女)、彭家宝、化明(详见海都闽南网http://www.hdmnw.com)。
公安部曾于2009年4月29日、6月4日分两批公开通缉20名重大拐卖儿童、妇女犯罪在逃人员,截至目前已抓获19名。公安机关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关线索,同时检举、揭发拐卖儿童、妇女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现有关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每抓获一名将给予人民币5万元奖励。
【专访】公安部打拐办:重点是清除买方市场
“现在全国还处于拐卖犯罪的高发期,而福建是重要的拐入地之一。”昨日,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从去年4月以来,全国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的专项行动,已取得成效,然而,由于问题已久,一年下来,大部分被拐卖孩子还无法走上回家之路。
陈士渠认为,我国的拐卖犯罪主要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拐卖犯罪活动整体处于高发多发阶段,有的拐卖犯罪团伙已经发展成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二是犯罪手段不断升级,犯罪职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三是社会危害日益严重,特别是儿童被拐、被盗抢后,家人痛苦不堪。然而,由于此前相关法律和案件管辖等方面不够完善,处罚力度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今年3月颁布《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治拐卖犯罪。
陈士渠强调,在严厉打击前提下,清除买方市场是釜底抽薪。他透露,目前国家多个部委已就此开会磋商,尤其在社保等方面加强建设,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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