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城市建设 > 正文
泉州蜗居违反规定"群租"被叫停 勿将租房自行分割
qz.fjsen.com 2011-03-30 09:17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 张沼婢 实习生 张玉乔 冯国良)“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2月1日起实施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引起房屋租赁业内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近日,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士提醒,自行分割原设计房屋后“群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安全隐患,承租人切勿将租房自行分割,以保证房屋租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70平方米房屋18人“蜗居”

市区一社区居委会的林主任介绍,在2010年的人口普查中,普查员在辖区内发现了一个由仓库改造的住房,70平方米的地方,被住户用三合板自行隔成五房一厅一卫,里面住了男女老少共18人,成为名副其实的“蜗居”。

林主任表示,考虑到居住安全问题,当时建议他们再另租一处房,缓解目前拥堵的情况。然而由于经济等原因,这18个租户迟迟没有行动。面对这种情况,居委会也只能是提醒他们注意安全,特别要注意防火。

责任编辑:刘宝琴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