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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连遭两车撞三肇事司机都逃了 责任如何定?
qz.fjsen.com 2011-05-10 07:20  涂传之 通讯员 朱逞彬 方昕 梁德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律师说法】律师化繁为简 解读责任认定

一起看似简单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件,却因涉及两辆货车和3名司机肇事逃逸,让交警部门在事故的责任认定上觉得相当为难。

据悉,该起事故中,驾驶第一辆肇事车逃逸现场的是李某,但将车停在路边的却是冯某。此后,吴某驾驶另一辆货车,碾压柳某并致其死亡。在该起交通事故中,3名肇事司机各自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对此,记者采访了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的魏正律师。

冯某:警示措施不到位,路边停车应担责

魏律师认为,首先应当追问第一辆肇事货车是否违章停车,停车事由是否正当。冯某若是违章停车,自然需要在事故中承担一定责任;若是仅仅为了诸如就餐、解手等缘由停车,冯某更需对柳某的死亡负刑事责任。

据了解,事发当晚,第一辆肇事车的停车处属临时停车位,是允许车辆故障时暂时停留进行维修的。对此,魏律师又提出了另一见解,“因故障将车停在临时车位,还应明确司机在停车过程中是否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了警示措施。如因警示措施的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发生,冯某同样需要担责”。

据冯某交代,两人在对货车进行维修时,仅仅开启了货车尾灯。经办此案的民警称,在深夜停车维修时仅开启尾灯示警,这种警示措施“是不到位的”。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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