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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未办理过户手续 买主竟拿房抵押贷款后跑路
qz.fjsen.com 2011-05-18 09:23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黄晖/绘)

早报记者 黄墩良 林加华 文/图

如果当初就过户,现在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了。夏阳(化名)真是后悔。

五年前,夏阳将自己的一套房子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亲戚阿邵(化名)。因为是农村房子,对方又是自己的亲戚,夏阳只将房产证拿给阿邵,并写了一份购房协议,而最重要的事情——过户手续并没办理,产权上还是夏阳的。

不久前,当地一家银行找到了夏阳,说要夏阳还10万元银行贷款。“我根本没贷款啊。”夏阳百思不得其解,银行拿出产权证给他看,说是夏阳拿着产权证去银行抵押贷款10万元,现在已过了还款期限。这下,夏阳才明白,是阿邵拿着产权证去贷款的。任凭他如何解释,银行说空口无凭,只认证不认人。

“再不还款,就将你告到法院。”银行的工作人员抛下这么一句话就走了。不久,夏阳果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银行果真告了他。

“我要还这笔贷款吗?不还的话,法院会怎么处理?”夏阳很是焦虑。

林清毅:夏阳的亲戚阿邵在夏阳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夏阳的名义贷款并以夏阳的产权证做抵押担保,由于贷款合同并非夏阳所签,阿邵既不是夏阳的法定代理人,案中的事实也不构成表见代理,银行方面没有认真审查阿邵的身份,所以贷款合同对夏阳不具法律约束力。

还款的责任应当由实际借款人阿邵承担,如果借款人的行为在情节上成立欺诈贷款银行,构成犯罪,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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