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男婴出生仅3天被弃山脚下 被抱回8小时后走了
qz.fjsen.com 2011-05-19 06:48  彭建文 见习记者 郑慧雅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民警喂完奶粉送医查出弃婴身份

接警后,城东派出所民警将男婴抱到派出所传达室,买来奶瓶奶粉,一口一口地喂他,他才逐渐停止啼哭。

“他有先天性疾病。”民警小吴说,他们之后将男婴送到泉州市儿童医院检查。医生说,男婴名叫孙天助,出生才3天。出生当天,孙天助因四肢消瘦、肚子鼓胀,就被家属送到儿童医院,查出胃肠穿孔,病情已到了晚期。

随后,孙天助被民警送到丰泽福利院。但在昨日下午4时许,被抱回8小时后,孙天助最终死去。

泉州市儿童医院的陈医生介绍,孙天助疑患有先天性肠胃畸形,他们检查后,当场向家属发了病危通知书,“家属当时希望救治孩子,可是手术治愈的几率非常低,而且孩子很有可能撑不过去,在手术过程中就会死亡”。

经了解,医生曾向家属建议,将孩子留院观察治疗,但家属于昨日凌晨5时许就办了出院手续。民警推测,男婴很可能是在出院后,直接被家属扔到了大坪山脚下。

警方在男婴的病历单上看到,他的家属名叫孙志光,安徽人,住在晋江市紫帽镇后厝街。

据悉,在男婴病情告急前的2个小时,城东派出所民警就驱车赶往晋江,希望能联系到孙志光这个人。在得知孙天助辞世的消息后,本报记者也来到紫帽后厝街。可是,孙志光是谁,和孙天助是什么关系?截至昨晚8时许,民警在其租房附近守候6个小时,仍未看到孙志光的身影。

□律师

弃婴家属涉嫌遗弃

福建安凯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文介绍,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此事件中弃婴的家属已涉嫌遗弃罪,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黄丽红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