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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奶粉假冒洋品牌 男子必须退还货款并获刑
qz.fjsen.com 2011-08-10 08:55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实习生薛静媚 肖容滨) 将国内品牌奶粉改头换面,变成了国外品牌出售给他人牟利,林某、刘某二人不仅被判刑入狱,还被奶粉买家告到法院,要求退货款。近日,经泉州市中院判决,仍在监狱服刑的林某和刘某,必须返还约28万元的货款。

改头换面

本土奶粉变洋奶粉

林某和刘某这回吃上民事官司,还得先从他们的刑事案件说起。

案发前,林某和刘某均是生意人,其中刘某是泉州市丰泽区某食品有限公司的老板。

2007年10月10日和2008年2月19日,林某分别从刘某手中购入200余件国内某品牌较大婴幼儿奶粉及16件国内某品牌婴幼儿奶粉,并将此批奶粉包装改换为丹麦产某知名品牌婴幼儿奶粉。

2008年4月,在刘某的介绍下,林某冒充该品牌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地区经销商务助理陈墉,与鲍先生见面,并称有批奶粉要卖。经过商谈,双方达成买卖协议,鲍先生以1291元/件的价格向林某购买了216件该品牌奶粉。

过后,鲍先生分两次将27.88万余元货款汇给刘某,刘转手将钱交给林某。为表示感谢,林某给了刘某5万元。

此后,鲍先生将部分奶粉卖给黄某,黄某又将其中150件卖给了彭某。

彭某在销售奶粉的过程中,警方发现这批奶粉假冒国外品牌,扣押了222包。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所检验,这些奶粉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系假冒产品。

警方追根溯源,很快将林某和刘某抓获归案,去年6月21日,林某和刘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被南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2年,并将两人违法所得27.88万余元收缴国库。

遭受损失

买家状告卖方

判决生效后,林某和刘某被送到闽江监狱服刑。但他们的官司并未结束。

去年9月3日,鲍先生作为原告,又将林某和刘某告到南安市法院,请求判令双方之间的奶粉买卖合同无效;两被告立即返还货款人民币27.88万余元,并赔偿相关利息损失。鲍先生认为,被告将假的奶粉卖给他,他将奶粉全部卖出,货款都未收回,由此给自己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南安市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林某、刘某将假冒的奶粉出卖给鲍先生,该买卖合同无效。法院同时认为,鲍先生收到假冒的奶粉后,又将该批奶粉全部转销给他人,他已不能返还该批奶粉,且林某、刘某出卖该批奶粉的违法所得赃款已被判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鲍先生请求判令林某、刘某返还货款27.88万元和赔偿相关损失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遭受刑罚

还得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下来后,鲍先生不服,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他称,自己对这些奶粉是冒牌货并不知情,亦属于被害者,且自己只是将部分奶粉转售给他人,并没有判决所谓的全部转售。

近日,中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二审。中院认为,既然双方的奶粉买卖合同已被判决无效,则林某和刘某所取得的货款,应当返还给鲍先生。且在案件中,有过错的一方是林某和刘某,鲍先生并无过错,并且是受损失的一方,原审无理由判决两人不需返还货款。中院还认为,林某和刘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刑罚、没收违法所得,并不影响他们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中院终审裁决双方买卖合同无效,改判林某和刘某得返还鲍先生货款27.88万元,并赔偿相关的利息损失。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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