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遇难 申请工伤受阻”追踪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20日讯 在等待了一个多月后,前日,吴雪治的家属终于得到期待已久的消息: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吴雪治所受伤害为工伤。
55岁的吴雪治是名环卫工,在鲤城兴贤路王宫路段打扫卫生时,被车撞倒不治身亡。事后,家属为她申请工伤赔偿,却因为工作关系无法确定而受阻(本报此前曾连续报道)。
记者从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工伤认定部门自7月5日接到吴雪治家属的申请后,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有关规定,于7月19日决定予以受理。经组织人员对该事故进行核实,作如下认定:
经查明,吴雪治系鲤城区江南街道城区建设管理站卫生组工人。6月15日早晨6时50分左右,吴雪治在鲤城区兴贤路联泰第一城对面路段清扫路面,骑环卫人力三轮车由鲤城区电信局往霞洲方向行驶,横过机动车道时,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吴雪治头部外伤,后送往福医大附属第二医院抢救,因治疗无效于6月18日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认定吴雪治所受伤害为工伤。
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肖副队长介绍,这份认定书已送至鲤城区江南街道城区建设管理站和吴雪治家属处,并抄送鲤城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当事双方如不服认定结果,可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记者从江南街道办事处了解到,对于吴雪治工伤认定的结果,他们还有待研究。而吴雪治的丈夫称,他愿意等下去,并委托律师负责此事。
肖副队长称,他们对于吴雪治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还算顺利,最关键的一点是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需要提供的材料很多,但最主要的还是要有证据,来证明吴雪治确实是江南街道城管站的员工”。他建议,无论是环卫工人或者是其他职业,劳动者在求职时,最好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用人单位的信息,比如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用工的环境好不好等,还应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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