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465亩实际占地3000亩
“这恐怕是迄今为止晋江最好的一片水田了,但也许过不了几个月,这里就会被一幢幢高楼大厦代替。”柯发楼站在一块刻着“基本农田保护区”字样的石碑前告诉记者。
柯发楼是福建省晋江市新塘街道办塘市社区村民。他告诉记者,村里的田地大部分已被征用,这片水田是村民最后的“保命田”,去年还有一些村民在田里种水稻。
柯发楼说,从去年10月起,新塘街道办在村里张贴了一纸通告,称要将塘市约1500亩土地征收,今后不得在被征用地上进行耕种,补偿标准为每亩12.57万元。
根据晋江市新塘街道办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晋江市新塘园区规划面积两平方公里,共需征地约3000亩,涉及塘市、南塘、杏田三个社区,其中,塘市约1500亩,南塘1382亩,杏田98亩。
“补了钱,能花几年呀,我们这代能凑合着活,下一代怎么办?”一些村民说,因为晋江的补偿标准低,所以大家不愿意签字。
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需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那么,新塘园区征地3000亩是如何绕过国务院审批呢?
对此,晋江市国土局副局长颜志平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新塘园区内的土地原属基本农田保护区,在2009年晋江市进行新一轮(2006年—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中,全部进行了调整,并得到省政府的批准,现已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
“新塘园区内被征用的土地至今仍立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石碑,可能是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拆除。”颜志平说,目前晋江市政府正组织分批次报省政府批准农转用。
记者查阅了福建省政府对晋江市2011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发现晋江市政府共分三次向福建省政府报批征收新塘街道的土地,约31公顷46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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