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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供地方式":中低价住宅不再价高者得
qz.fjsen.com 2011-09-29 07:01  薛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29日讯(记者 薛辉) 今后,福建省不同用途经营性用地将实施“差异化的供地方式”。福建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通知》日前出台,要求:

今后,商业、娱乐、高档公寓住宅将控制供地总量,按照“价高者得”为原则,进行“拍卖方式供地”;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则跳出“价高者得”的限制,综合考虑房价、户型、企业自有资本、企业信誉、开发业绩、消费者评价、社会责任等多项指标,实行“综合招标方式供地”。

除“差异化供地”改革,新规还要求,各地要在坚持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以市场竞争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控制并逐步缩小划拨方式供地范围。对经营性的交通、能源、水电等基础设施(产业)用地,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各类社会事业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应逐步纳入有偿使用范围,条件成熟的,可以试行“招拍挂”方式出让。对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历史遗留的划拨用地,要按规定逐步转为有偿使用。

新规要求,经营性用地出让要执行“净地”出让的规定,落实好拆迁补偿安置等关系,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允许实行有条件的“毛地”出让的方式进行供地,但事先应明确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充分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或城市拆迁改造项目安置房中属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可实行划拨方式供地。其他项目用地原则上要实行“招拍挂”等方式公开出让。

此外,新规还强调,土地出让要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的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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