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窨井吞人事件频发 政协委员:应推广地下管廊
qz.fjsen.com 2011-10-13 07:59  涂传之 吕波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无盖窨井吞噬单骑老人 事发泉州站前南北大道”追踪

政协委员建议:杜绝各自为政 推广地下管廊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0月13日讯(记者 见习记者 涂传之 本报记者 吕波 实习生 林信洁 通讯员 陈维) 昨日上午,被无盖窨井吞噬的骑车老人的三名直系亲属,前往殡仪馆确认了老人身份,并与肇事窨井的业主单位——泉州市城市地下管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和施工方协调善后事宜。

老人的儿子郭荣日说,他们姐弟三人都在深圳打工,10日晚得知噩耗后,他和大姐连夜赶回广西老家安慰母亲,之后才赶来泉州。据了解,老人是去年9月来到泉州的,“家里穷,母亲患病无法干活,父亲身体还好,才出来到堂姐的工厂做做小工。”郭荣日说,父亲今年六七月份时曾在电话中说想回家,因为一个人在泉州太孤独了。但是,老人最终还是决定等到过年再归乡,“没想到,回家之前出了事”。

泉州市区窨井多达几十万个,分属十几个单位,井多“婆家”多,养护有难度。为此,泉州市政协常委李东生在2009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整治市区“道路陷阱”的建议》。时隔两年,市区无盖窨井伤人仍屡见不鲜,此次更是吞噬路人生命,李东生十分痛心。

李东生介绍,在国内,有杭州、厦门等城市通过在窨井盖下加装防护网等措施,使破损窨井伤人次数大大降低;而在国外,早在上世纪初,城市规划时就确立了综合管廊隧道的模式,隧道内,墙上走管线,地上走污水,宽敞的空间甚至让维护人员可以开车进去。李东生建议,一方面应有一个部门牵头,统筹管理“井问题”,杜绝各自为政;另一方面,从技术角度上,应推广将在台商投资区试点建设的地下管廊模式。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