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200元
提醒:12月10日前到所在社区续保或参保
本报讯 (记者叶舒雯)一年一度的城镇居民医保办理正在进行,办理时间截至12月10日,还没续保或未参保的人员要抓紧了。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泉州市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已提高至200元。
目前,泉州市城镇居民医保成年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财政补助标准由去年的150元提高到200元,参保人员缴纳150元;未成年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参保人员缴纳40元。
市民要注意的是,城镇居民医保每年的参保周期为当年10月10日至12月10日,但从今年起,鲤城区的部分街道和丰泽区已将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和缴费时间提前至8月份,在方便居民的同时,也有利于扩大城镇居民医保的覆盖面。新参保人员登记办理时要记得带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等材料到所在社区办理;而已参保的人员,应在这段时间内及时续保并缴费,泉州市鼓励居民连续缴费参保,并将报销比例逐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5个百分点;大学新生只要在学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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