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部门联手进行分流 圳侨幼儿园120名孩子有学上
qz.fjsen.com 2011-11-16 09:24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 吴志明)本报11月12日第2版报道了鲤城区金龙街道的圳侨幼儿园系无证经营、该校舍已被相关部门鉴定为危房、143名孩子不能上学的事情。昨日,从金龙街道办事处传来好消息,大部分孩子已被分流到附近的6家幼儿园就学。

相关新闻:

鲤城一幼儿园被查封 120多名孩子分流5幼儿园

鲤城一幼儿园无证办学被查封停办 校舍成危房

本报报道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金龙街道办事处经与鲤城区教育局协调研究,联系了原圳侨幼儿园周边6家幼儿园协商幼儿转园事宜,并由教育局和社区负责幼儿转园交接事宜,街道、社区还积极协助各分流幼儿园做好新生入园的场所整修、安全防护和设备添置工作,并派出工作人员挂钩协调,确保分流工作顺利进行。在摸清原圳侨幼儿园在园学生及收费情况后,针对家长要求转园、退款等意见进行分门别类的登记,并召集原圳侨幼儿园幼儿的家长,以家长会的形式,说明查封幼儿园的原因及分流退款方案。协调派出所督促原圳侨幼儿园园长与街道、社区理清部分幼儿学费欠款未尽事宜,同时做好幼儿园资产查封登记工作。

据了解,截至目前,原圳侨幼儿园共有143名学生,现已有120名幼儿分流转到新艺、福娃、南艺、新步、裕元等幼儿园就学,另有10名要求退款已全部退完,4名原圳侨幼儿园老师的子女自行处理,还有9名有待进一步协调(其中7名联系不上、2名在查封之前已请假回家)。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