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按绩效工资进行分配
东南网-石狮日报11月22日讯(记者 许长财) 记者昨天从石狮市卫生部门获悉,近日,石狮市出台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从该实施意见来看,考核的内容共有四个方面:综合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满意度评价,其中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占相同比分。此举为推进这些单位和个人实施绩效工资,完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提供重要保障。
据介绍,实施绩效工资是深化基层医疗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此之前,石狮市基层医疗机构已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还重新核定了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同时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全面实施绩效工资。为此,相关部门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财政补助”的原则,根据《福建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和《石狮市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出台《石狮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规范单位内部管理,调动广大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单位和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
据了解,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将遵循分类考核原则,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由单位按照专业技术、管理、工勤三类岗位及相应岗位等级分别实施;单位绩效考核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公益目标完成情况,促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建立对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对其工作人员的两级考核体系,通过对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引导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服务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
从考核内容来看,公共卫生机构主要考核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科技成果应用、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考核履行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情况。工作人员将根据各类、各等级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依据岗位职责,考核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岗位业绩及贡献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据介绍,绩效考核合格以上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将全额发放;不合格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所得分值核定。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将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任务的岗位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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