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积金业务新表格下月施行 共减少填写60处
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12月21日讯(记者 陈丽娟)办理公积金业务繁琐,一直为市民诟病。而从下月1日起,到泉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提取业务,将全部使用新表格。新表格少填写10多项内容,和此前办理同样业务相比,时间将节省一半。
昨天,记者了解到,针对市民反映的公积金办理程序繁多、业务表格太多等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业务表格进行简化,新的表格今年5月1日前先行在市区管理部试运行,7月1日起,在全市试运行,目前新旧表格并用。
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为例,此前贷款除了要填申请表外,还得另外开具收入证明、抵押证明,手续繁琐。市民吕先生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用的就是旧表格。他说,因收入证明、抵押证明、申请表等细项要填的东西很多,一不小心填错了,又得从头再来,特别麻烦。而且,之前开具收入证明时,他还因格式不对,又在公积金中心和单位间多跑了两趟。
据悉,与旧表格相比,新表格无需再填写收入证明、抵押证明等,只需填写一张贷款申请表;办理人只需单位在贷款申请表上盖章即可;抵押贷款的,也只需办理人在表格上签字即可。简化后,新表格减少填写15处,几乎是一半内容,大大节省办理时间。
此外,办理逐月提取还贷的表格,也做了相应简化,减少填写内容17处。办理公积金提取、转移的,使用旧表格时需填写四张表格;简化后,办理者只需填写一张《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共减少填写6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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