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孩子偷拿家用购买手机 商家不退是否有理?
(网图)
律师:买手机的行为超出与其年龄相适应的范围,应取得家长追认才有效
自家孩子偷偷拿2000多元去买了部手机,想要退掉,商家却说没质量问题不能退,这事让阿静(化名)想起来就窝火。
阿静家经济并不富裕,还要供11岁的孩子上学,负担挺大。让阿静头疼的是,孩子迷上了她手机中的游戏,动不动就抢过她的手机玩,一玩就入迷。
有一天,阿静发现抽屉中的2000多元现金不见了,以为被小偷偷了。正当她暗叫倒霉的时候,却看见孩子拿了部崭新的手机在玩游戏。她问孩子手机哪里来的,孩子只好老实交代,是拿抽屉的钱去商店买的。
2000多元,是阿静一家一个多月的生活费,全被孩子拿去买手机了,况且孩子也没到使用手机的年龄。于是,阿静拿手机找商家退货。商家承认是孩子来购买的,但坚决不退货,理由是手机没质量问题,不能退货。
阿静很疑惑:商家的理由是否充分呢?
刘宗伟:《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阿静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购物来说,买学习用品等一般的物品是可以的,但买手机的行为超出与其年龄相适应的范围,应取得其监护人的追认才有效。简单地说,就是销售方必须征得父母对孩子买手机的行为的明确认可,即便是电话征求也可以。未成年人在未征得家长同意或未在家长陪同下擅自购买贵重物品,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应该视为无效。销售方以“手机没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换,这样的理由不能成立,商家应该退货。如果对方仍然拒绝退货,家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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