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16岁德化少女丢失手机 竟发“杀人”短信寻找

qz.fjsen.com 2012-02-16 08:50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通讯员潘巧燕 记者苏勇)2月13日深夜10点多,一名摩托车工神色慌张地赶到德化县公安局龙浔派出所,掏出一部手机说“不好啦,杀人了!”,民警询问后得知:这名车工捡到一部手机,谁知开机后收到数条信息,短信中说已杀了一个人,并请求帮忙处理尸体。

龙浔派出所将信息反馈到德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查员立即着手进行分析判断,发现该手机号码没有登记机主信息,发来短信的号码系外地的,未知真伪。侦查员思虑再三,联系手机里的几名联系人,确认该机机主为一名16岁少女小杨,她在德化县城某面包坊打工。

两小时后,侦查员找到了小杨,了解情况,“杀人”短信才真相大白。

原来小杨在逛街时丢失手机,害怕家人责骂,就突发奇想,用店里的手机编造“杀人”的短信,并发到自己的手机上,以寄望捡到手机的人看到短信后,到公安机关报警,这样就能顺利寻回手机。

经查,是虚惊一场,天真无知的少女导演了一出“杀人”短信闹剧。民警认为:丢失的手机虽然被寻回,但方式却不恰当,在对少女进行口头教育后,由家长带回家。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