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规定慈善机构按时逐笔“晒单”引多方热议
信息公开是对慈善行为的鼓励和褒扬 (吴刚强 摄)
【核心提示】
上周,本报对泉州市在省内率先出台《慈善机构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独家报道,对《规定》要求的信息公开内容、方式和时限做了详细解读。读者们在为“阳光慈善”一片叫好之余,也抛出了更多的问号:公开要做到何种程度才算透明?如何保证公开的信息真实可靠?连日来,记者走访了《规定》的起草部门和泉州市部分慈善机构,采访了专家、网友、捐赠者和普通市民,倾听各界声音。 □本报记者 叶舒雯 郑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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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观察】
慈善公开已在行动
方式方法各有不同
数字显示,目前泉州市民政局登记在案的慈善机构有34家。
记者检索发现,几家较大的慈善机构,在信息网络公开方面,走在了前头。例如,登录市慈善总会页面,能够查询到“慈善一日捐”捐款芳名录,同时据介绍,其每年资金收支情况,均会召开会议邀请媒体旁听并提供信息。晋江市慈善总会的网站,则有更详尽的数据公布,点击“慈善援助”进入“晋江慈善”一栏,便能看到每一期的《晋江慈善》,每一期都会详细刊登该慈善总会当月的资金收支汇总表。
多数机构没有建立自己的网站或网页,不过也都有各自的公开方式。惠安县慈善总会每年的捐赠名目都会以《慈善报》的形式送到捐资者手中,每年资金收支情况也会在当地文庙外墙上张贴。该慈善总会会长陈清发表示:“我们的企业捐赠多数都有指定项目,比如要捐给学校30万元,捐资者会告诉学校,然后学校就会来领申请拨款表格,所有的慈善款项全部汇到公家户头,私人户头是绝对不能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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