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南安一村庄有水库却无水插秧 泥沙堵住出水口?

qz.fjsen.com 2012-04-05 08:45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出水管道被堵住,长满水草,水已不能正常流出。

措施:先抽水灌溉应急

3月31日,记者将东内坑水库出水口被堵一事向南安市水利局反映,对方称要清明节假期过后才能派人去检查。

4月1日下午,记者就村民反映的问题和冬泳协会的说法咨询溪美街道办事处陈主任。他说,该村种水稻的农户不多,大部分是种蔬菜的,种蔬菜不需要大量水。大概十天前,有村民反映水库堵了。现在是汛期,他们也没办法维修水库,要维修需等到九、十月份水较少时。村民反映问题后,镇里已帮忙抽调两台抽水机,免费让要用水的农民抽水。

4月1日,记者在水库旁看到了一台抽水机,村干部说抽两天水就够村民灌溉用了。不过,记者从农户那了解到,大概还有三分之一的农田还没有水。村民希望有关单位能尽快查清堵塞原因,赶紧修通管道,让庄稼“喝”上水。

律师:若未承包则涉虚假宣传

泉南律师事务所李爱国律师认为,若南安市冬泳协会没有和有管辖权的单位签订协议,而在通告上自行表述相关内容,从而招揽业务、谋取利益,就存在虚假宣传嫌疑,有管辖权的单位就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若造成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权,水利执法部门可以行驶行政处罚权。如果确实有签订协议,由于水库涉及生活用水、农业用水,相关单位就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进行严格管理,即使有签订合同,也要审核合同的效力,如村里是否有转包权等。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