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父母离婚争房孩子学籍成筹码 女孩被迫在家上课

qz.fjsen.com 2012-04-10 08:52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小芳在纸上写下自己的心愿

起因:一套房子 让她成了牺牲品

“如果他们同意搬出那套房子,我就转学籍,小芳想在哪里读书都可以。”记者致电郭某,他如此回复。

原来,2006年,小芳父母在惠安买了小芳现在和外公一家所住的这套房子。2010年离婚时,这套房子被判给了郭某,郭某应付给女方6万元。

老陈想到小芳的母亲患病,无法工作,每月还要支付一大笔医药费,决定不搬出去。至于钱,老陈说一分钱也没领到。

“十几万元放在法院了,他们不去领。”小芳奶奶说,他们只是想拿回法院判给他们的房子。

就这样,小芳成了父母离婚的牺牲品。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