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出台专项政策 助推物流企业"二次创业"
二级维护时间
更加人性化
“以前公司总要担心哪位车辆管理人员一时疏忽,错过了‘季度检’的时间,导致公司又要接来一张‘罚单’,现在就好了,时间多宽限了10天,我们‘被处罚’的几率就降低了。”在近日召开的“晋江市物流企业发展鼓励扶持政策座谈会”上,听完相关部门解读最新“出炉”的《补充意见》后,谢明芳不禁感慨《补充意见》的出台对晋江物流企业真是一大利好。
原来,晋江相关政策规定,为了确保安全,晋江每家物流企业的自有车辆每季度都必须回晋江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行业称为“季度检”。但晋江的货运车几乎每天都在全国各地跑,有时候车辆管理人员一疏忽,或者是运期计算不当,往往无法在“检查日”抵达晋江,物流企业则不得不接受“罚单”。谢明芳坦言,碰到物流高峰期时,华丰一度有七八辆车无法及时返回“季度检”,企业一下子就得交出上万元罚款,对于日益微利的物流企业来说,这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如今,新政策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出台了‘营运性货运车辆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其二级维护超期10天(含)以内的,可不予行政处罚’的人性化规定,我们的车辆就有更充裕的时间回来接受检查了。”谢明芳高兴地说。
解读
《补充意见》大受物流
企业推崇
《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对总部设在晋江,首次被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综合评估为5A、4A、3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70万元、40万元。据悉,去年晋江有三家物流企业通过了3A级评定,两家通过了4A级评定。如今,几家企业已经将相关证明和手续上报相关部门,相信很快就能得到相应的奖励。
《若干意见》中,还有一项更为吸引物流企业的规定:对自由营运车辆总载质量200吨以上、年纳税50万元以上且载质量、纳税均有增长的公路货物运输企业,每年参照其纳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额度给予奖励。其中,载质量500吨以上、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按70%比例奖励。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了鼓励公路货物运输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今年来,晋江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补充意见》。
其中,“适当放宽行政处罚,尤其是适度降低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超期等情况的处罚力度”的规定备受企业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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