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科教文卫 > 正文

高考即将来临 43所福建省外名校招生新政策详解

qz.fjsen.com 2012-05-28 10:43  李薇 何旌 李建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山东大学: 在闽招生专业新增“法学”

最近几年,山东大学在福建省的招生计划逐年增长,从2009年的64人,增加到2010年的125人,2011年又增加到140人。今年,山东大学计划在福建省招生143人,其中理工类117人,文史类26人。据介绍,该校在福建省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5%左右,如果生源质量好,将增加招生计划。与去年和前年相比,该校在福建省招生专业中新增“法学”,招收两名文史类考生。

专业级差1~3分

山东大学实行按大类招生。普通高考录取时,以平行学校志愿投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按照“分数级差”原则进行,第1~2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3分,其它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1分。

按投档成绩安排专业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山东大学在录取和专业(类)分配中认可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所产生的投档成绩。

少数优秀学生 可免试转专业

在大一下学期,除部分特殊招生类别的考生外,学校允许学习成绩在本学院(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免试申请调整专业(类);其余学生只要第一学期公共必修课考试合格,可以通过参加考核重选专业(类)。学校还鼓励学有余力的同学参加双学位(专业)、主辅修等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学习。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