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寄物品未保价丢失纠纷调解难 赔偿缺乏标准
快递服务,不仅要快,更要让寄件人放心
东南网-石狮日报5月28日讯(记者 余霞 柳彩霞 通讯员 吴志强 陈清真 图片:郭雅霞)
前言:
快递服务,让物流变得迅速快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但是,一旦所寄物品在接受快递服务的过程中发生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如何赔偿,赔偿依据的标准是什么,都需要一一厘清。经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石狮市发生的货物邮寄中丢失和损坏的案件达24起,涉及快递、物流公司16家。这些纠纷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未保价的快递服务上。
事件:2公斤虫草寄丢了
天价物品寄丢
由于生意需要,在做冬虫夏草生意的邱先生,于3月6日上午9时30分,提着2公斤冬虫夏草到市九二路邮政局大厅,办理寄往拉萨的手续。
在邮寄时,现场一名工作人员当场验货并称重,包装后的货物总计3112克(冬虫夏草的重量为2005克)。事后,邱先生让拉萨的朋友到拉萨邮政部门查询该邮件时,却被当地邮局工作人员告知,因邱先生所寄物品与实际重量不符,已经退回石狮邮政局。
“当时我就意识到价值35万元的冬虫夏草已被盗,于是赶紧向石狮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近日,邱先生回忆说,邮件退回石狮后,在刑警现场见证下,才打开了包裹,结果发现只剩下一个空纸盒,里面价值35万元冬虫夏草已不见踪影。
事发后,有媒体记者采访了邱先生,而其向记者展示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上面载明“冬虫”字样,而其未选择保价金额,邮资费用为123元。
为什么邱先生未选择保价快递呢?邱先生说,当时办理邮寄手续时,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其公司最高保价额度为5万元。也就是说,即使选择保价,价值35万元的虫草丢失了,邱先生最高只能获得5万元的赔偿。考虑到货物实际价值达35万元,而保价也不划算,于是邱先生最终没有选择保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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