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寄物品未保价丢失纠纷调解难 赔偿缺乏标准
邮包打开,里面空空如也,虫草不见了
达成调解协议
邱先生告诉记者,这批贵重物品被盗后,他多次到石狮邮政局希望给个说法,并直指邮政特快有“内鬼”,“一开始石狮邮政局一分管负责人答复我,按照相关规定,如邮寄物品丢失,未保价的将按照邮资的3倍进行赔付,即只赔给我369元!”
对此,邱先生据理力争,认为邮政企业因重大过失造成客户重大损失,理应全额赔偿。见协商不成,邮政部门再次提出,因邮寄的物品很贵重,按照泉州邮政局的权限范围,可以给邱先生3至5万元补偿。对这一提议,邱先生当即表示“不同意”。经过几轮协商,邮政部门再次提高补偿金额,由原来3至5万元,调整到12万元,但双方最终没能谈妥。
事发后,市工商部门介入调解,最终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谈成赔偿金额。至于金额具体多少,双方都不愿意对外透露。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此起案件之所以能成功协调,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主要是消费者邱先生掌握到邮政方面存在过失的重要证据。
“消费者得知邮包与载明重量不符后,当场找来警方,取证开箱过程。”石狮工商部门一工作人员说,如果当时没有第三方且是警方人员在现场,只是消费者自己打开邮包,在证据的效力上就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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