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寄物品未保价丢失纠纷调解难 赔偿缺乏标准
症结:赔偿标准欠缺调解难
针对赔偿问题,记者走访了市区几家快递及物流公司。面对赔偿额度问题,有的公司除了参照《邮政法》有关规定外,另外也制定了一些规定,但具体规定如何,这些公司表示是商业机密无可奉告。
按照《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不过,如果未保价,一旦能够证明邮寄或快递公司存在明显过失或重大过失,则由过失方或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问题就出现了:由于未保价,物品价值几何,双方很难达成一致,在赔偿上无可供执行的标准予以参考。在此情况下,有的公司结合自身情况,作出最高限额或其他赔偿规定,比如未保价的,最高按照邮资的五倍赔付等。
市邮政速递物流公司一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表示,速递公司一旦与客户发生纠纷,首先依据的是《邮政法》协调,如果消费者没有保价,邮件丢失就按照三倍邮资进行赔偿。而保价物品,则按照保价金额赔偿,但赔偿时消费者应该提供正规税票,而损坏的物件,则由第三方进行鉴定。
在采访时,记者提出邮政部门除了依据《邮政法》外,是否另外制订了其公司独有的规定。该负责人承认确实有自己的规定,但对于具体条款并不愿透露。
对市民质疑邮件最高只能保价5万元一说,该负责人坦言确实如此。他表示,公司确实有内部规定,最高保价5万元,客户如果邮寄一些超值物品,可以分批次进行保值,比如30万元货物,分成6个5万元进行保价。
这一说法也印证了记者的调查。一些公司的确制定了自己的赔偿标准,比如保价的,有的提出了最高限额,如最高只能赔偿2万元等。在理赔态度上,基本上都是按照就低赔偿原则。
那么,如何才能减少寄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减少此类投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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