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南路50多家车行卖超标电动车 监管力不从心
暗访:福厦“限电” 二手车转销泉州
记者暗访多家车行,很多车行老板都表示卖的是“超标”电动车,并且车行的生意看起来并不冷清。“现在根本就没有相关的标准,旧国标已经不适应这个市场需要。再说路面上那么多车子,怎么可能禁呢?”很多老板都用这句话打消前来购车的市民的顾虑。“现在买了电动车,要是怕到时候禁也没事,可以来我们店里置换国标车。”一些老板更是这样向记者承诺。
记者还发现,市场上随处可见挂着“福州正规二手车”的牌子。经了解,原来福厦两地对电动车限行之后,不少超标电动车以各种渠道运往外地销售,泉州成为主要分流市场之一。这些转销车辆,新车旧车都有。
与价格相比,市民对超标与否并不太关注。在某车行,一位正在选购的市民说:“同等价位,挑骨架比较重的,挑电池比较大的,这样跑得快又远。”当记者提示会超标、有危险时,他说:“大家都骑着这种车,都注意下就没事了。”
监管:超标电动车到底能不能卖?
“我们只负责生产领域。”记者从市质监部门了解到,质监部门只负责对企业生产领域的行为作出监管,市面上流通领域的属于工商部门的监管范畴。
“监管缺乏依据。”工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黄女士表示,店家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只要代销的厂家生产许可证,代销商品具备授权证、合格证等手续齐全,根据质量法相关法律规章,工商部门对其没有处罚依据。黄女士表示,目前电动车新国标还未出台,他们也没有接到上级的任何指示。
疑问:报牌未见下文 管理如何规范
如果能卖,那能不能上路?要不要上牌?这是许多市民所疑惑的。
2004年,市民们高兴地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报牌,根据交警部门的规定,只有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才能报牌,要求提到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得大于40公斤,发动机功率不得大于240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不符合这几项标准的,被列为超标电动车,不予上牌。然而,此后报牌一事再无消息。
2007年市政府发布《泉州中心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明令无牌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车不能在中心市区行驶,2012年1月1日起禁止所有电动车在中心市区道路行驶。但2007年的这份政府规定,其规定的执行期限,只是到2012年3月14日,且在《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1月1日起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的通告》,并没有发现这个规定被列入其中。市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未列入其中的规范性文件,一般到期自动作废。
如今,如何规范管理再次提上议程,中心市区每天疾驰着的几万超标电动车,将驶向何方,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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