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职工医保支付上限提至9万 社保卡取代旧版
职工医保支付上限提至9万元 社保卡已全面取代旧版医保卡
本报讯 (记者叶舒雯 实习生许丽生)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好消息:今年泉州市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已由8万元提高到9万元。
今年以来,在城镇职工医保进一步提高支付“封顶线”的同时,泉州市继续做好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续保工作,并逐步健全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政策。截至6月底,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增至103.1万、89.71万、52.32万、77.27万和76.81万人。
惠及数百万人口的社会保障卡方面,全市已制作社保卡665万张,发放574.8万张。社保卡已全面取代旧版医保卡,社保卡金融账户在医疗就诊的支付结算功能已在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和市第一医院试点,并将加快推广应用。
下阶段,泉州市将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建立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制度,并全面落实“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政策,推进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同时,进一步加大社保卡零星制卡服务,解决个别因个人信息有误无法制作社保卡的问题。目前,尚未领到社保卡的市民,其旧版医保卡仍可使用;而已经拿到社保卡的人,一旦启动社保卡,旧版医保卡将自动作废。另外,泉州市还将开发网站专供参保人查询其社保卡制作情况,确保在全省率先完成社保卡制作和发放任务,并进一步探索社保卡金融账户拓展在医疗费用报销、养老金发放、社区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以及银行代发、代收和代扣等金融结算应用,使社保卡真正实现“一卡通行、一卡通用”。
《新生儿可参保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追踪
考虑到市民需求,丰泽区将实施时间提前——
7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即可参保
本报讯 (记者叶舒雯 实习生许丽生)19日,本报刊发《新生儿可参保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消息后,不少市民拨打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咨询。咨询的焦点集中在:丰泽区的新生儿,如果到今年缴费周期(10月10日至12月10日)已经满三个月了,还能参保吗?记者就此到丰泽医保中心了解具体情况。
找答案之前,我们不妨先来了解针对新生儿参保的“三个月”之说。
相关医保政策的解释为:新生儿参保及报销有两个“三个月”时限:第一个“三个月”则针对所有的参保人,即报销时限的要求,按现有医保政策规定,当年医保年度内的费用必须在下一个医保年度开始的三个月内结算完毕。正因为如此,有了第二个“三个月”,也就是根据今年全省医保新政,宝宝出生起三个月内应及时参保,其医保待遇便可从出生时开始享受。
以往,泉州市新生儿如果没在缴费周期(10月10日至12月10日)参保的,就无法再参保享受当年度医保待遇,但考虑到新生儿自出生到办理参保手续需要一个过程,且出生后患重症医疗费用大,如果没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家长的负担就会比较重。于是,日前我省出台新政,规定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参保的,从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了解到,考虑到不少读者的诉求,这两天,丰泽区已将针对新生儿参保的医保新政,把实施的时间由今年缴费周期(10月10日至12月10日),提前到2012年7月1日开始,只要这个时间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的可随时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
我们可通过例子来进行说明:宝宝是2012年7月1日出生,出生3个月(即2012年10月1日)内可以随时参保并享受2012年的医保待遇,新一轮缴费周期(10月10日-12月10日)开始,宝宝就可以参保并缴纳2013年的医保保费,并享受2013年的医疗待遇。
据悉,目前丰泽各社区正陆续做好新生儿参保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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