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套房产限贷 “变通 ”可取得房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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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8月3日讯(记者 潇璇)
核心提示
众所周知,根据目前政策规定,家庭名下已有两套房产,再购房不能申请按揭贷款。然而近期,本报购房热线却接到数位购房者电话,他们属于“被限贷”一族,却都想着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解决自己的房贷资格问题。
行业人士称,当前政策规定为认房又认贷,银行审查贷款资格时,会查看房管部门开具的房产套数情况证明以及银行房贷系统记录,只要其中一份材料显示,申请人名下已有两套房,就不能申请贷款,而所谓的“变通”方式,则容易弄巧成拙,最后得不偿失。
如何获得贷款资格 成近期读者咨询热点
最近一个月来,本报购房热线接到多位“被限贷”读者的咨询,其中许小姐的情况比较典型。许小姐说,2008年结婚之前,她按揭购买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单身公寓,结婚后该套房用于出租,夫妻俩则住进爱人婚前购置的一套90多平方米两居室里。转眼四年多过去了,家庭经济条件日益变好,两居室也因为儿子的到来,显得过于拥挤。
另一方面,许小姐发现,受调控政策影响,当前房价颇为合理,因此萌生了购房念头。然而,当她真正下定决心换房时却得知,自己家庭名下已有两套房,并不具备按揭贷款的购房资格。“看中城东片区一套房,总价八十多万,不贷款就买不起。”许小姐急了,来电咨询能否把自己名下房产转移到母亲名下,再申请按揭贷款购房。
现居住泉州市区的晋江人吴女士也同样属于“被限贷”一族,多年来她先后在晋江、泉州市区购买房产三套,其中有两套是按揭购买、一套为全款购买。2001年,她将全款购买的那套房卖了,如今名下仍然有两套房,“现在我再卖掉一套,如果买房,能不能申请二套房贷款?”
记者发现,如何获得贷款资格,已成为部分“被限贷”一族最关注的问题,而来电咨询此类问题的群体多数情况是,名下已有两套房或两套以上房产,目前因为种种原因要换房,却被第三套房限贷政策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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