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修车时车辆自动滑行 德化司机被碾骨折获赔8万

qz.fjsen.com 2012-08-18 11:20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实习生瑜玲 通讯员曾凯旋 黄佳鸿)农用车皮带脱落,司机钻进车底修车,不成想车辆自动滑行,司机被碾压,全身10处骨折,八级伤残,司机将车主告上法庭,获赔8万多元。

去年12月20日,德化南埕镇某石料厂发生惊魂一幕:一辆农用车皮带脱落,司机陈某把车停在斜坡上后,自己钻进车底更换皮带,没想到农用车自动慢慢向下滑行,碾到陈某身上。在边上开铲车的工友发现后,急忙叫上其他工友,合力将陈某救出,送往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陈某身上有10处骨折。后经鉴定,事故造成陈某八级伤残。

陈某将石料厂老板苏某长、苏某相告到德化县人民法院,索赔14万多元。法院查明,陈某受雇于苏某长、苏某相开办的石料厂,驾驶拼装农用车运输石料。事故发生后,苏某长、苏某相只赔了陈某4.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是苏某长、苏某相雇请的驾驶员,双方形成雇佣劳务关系。陈某本无修车义务,在发现车辆皮带脱落后自行更换皮带,但没有对停在斜坡上的车辆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拿石块顶住车轮等措施,未尽到安全谨慎注意义务,导致车辆向前滑动造成事故,陈某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四成责任。雇主经营的石料厂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给陈某的农用车存在安全隐患,是不允许用于从事运输、作业的,在车辆坏掉后,雇主未及时通知专业机修工修理,对事故的发生应承担六成责任。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苏某长、苏某相需赔偿陈某8万多元,鉴于他们支付了4.8万元,还得再支付3.7万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责任编辑:庄小能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