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打造药品安全示范县 首批“规范药房”昨挂牌
昨日上午,晋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工作人员为兰峰社区卫生服务站、磁灶镇大宅村第一卫生所、内坑镇深圳村第三卫生所挂上“规范药房示范单位”的牌子。与这3家卫生所一样,全市首批共有36家卫生所(站)挂上了这一牌子。
走进这几家卫生所,第一印象便是干净、整洁。药房的药品柜被细分为药品区、非药品区、拆零药品区、退货区等,且“规范药房示范单位”的药品必须从合法企业购进,每种药品都有清单及税票,验收合格后签字,每月统一装订成册;必须严格控制药品储藏条件,店堂内温度不高于30度,湿度在45%-75%之间,如果超出标准要开空调控制温湿度,对于在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事件,“规范药房示范单位”必须及时登记并上报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
在内坑镇深圳村第三卫生所,记者遇到了前来就诊的村民陈百燕,她就住在卫生所附近,对于这家常来就诊买药的卫生所,陈百燕觉得越来越满意:“环境变好了,药品分类也很详细,有了这块‘规范药房示范单位’的牌子,今后我来买药就更放心了”。
晋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许宗智介绍,医疗机构药房的规范化建设的创建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一项工作,旨在让群众购买到更加安全、放心的药品。全市共有54家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申报规范药房示范单位,首批36家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药房”示范单位已完成验收。下周开始,食药监部门将对全市所有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培训,力争于9月份实现全市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药房100%达到规范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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