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当成提款机截留250万 晋江"富姐"出纳自首
过“富姐”生活
每个月从公司截留了那么多钱,蔡阿琼开始过起了“富姐”的生活。
“40万元用来买珠宝首饰,18万元买了辆别克牌轿车,相当一部分则用于建房和装修买家具,每年四次进出香港旅游和购物。”蔡阿琼向警方介绍,她有钱后,大肆挥霍,出手阔绰,周围的乡邻看她家一年一变化,三年大变化,很多人都对她刮目相看,见面也主动与她打招呼,好几个人称她为“富姐”,她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
慕虚荣终得实祸
今年4月初,该汽车销售公司的实际经营者陈老板,在盘点近几年的业务和账目时,发现公司经营的业务和利润均创新高,可实际到账的钱好像没那么多,于是清查盘点公司的所有来往账目。
“见老板动真格查账,我心慌了,我买高档化妆品,旅游和高消费的款项根本要不回来,我夫妻每月的工资还不到4000元,怎么能还那么多侵占款?走投无路之下,我只能选择投案自首。”蔡阿琼说。
鲤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组成专案人员,先后调查了汽车销售公司、银行和相关部门及人员,查清了蔡阿琼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款项的违法犯罪事实,于8月22日向检察机关移交刑事诉讼。
警方提示要制度更要落实
爱慕虚荣将 “富姐”蔡阿琼送进了监房。鲤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柯以民却高兴不起来。“企业虽然订有制度可疏于落实。如果蔡阿琼案能早日被发现,企业的损失不会这么大,蔡也不会越陷越深”。
他说,本案中的蔡阿琼,是一个普通的公司员工,她穿戴名牌、开轿车、建新房、出入高档场所,经济来源就十分可疑;再者,公司连续3年多也不盘点查账,订的制度形同虚设;此外,仅凭银行账本记账,3年多也没有与银行对账。这一切的一切,都给了职务侵占者以可乘之机。
因此,柯以民建议:要从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加强内部人员管理,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入手,从源头上遏制此类违法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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