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0月起检查“环标”执行情况 没贴的要扣分
《关于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于日前正式发布,记者昨日从泉州市环保局了解到,自今年10月起,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上路巡查或道路监控系统拍照对机动车执行环保标志情况进行检查,违反规定的将由环保或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并扣分。
□早报记者 柯丽娟
主要道路进出口
设立禁令标志
通知要求,各公安分局应于2012年9月30日前,在本辖区及城市建成区等地的主要交通道路进出口设立“无环保标志禁止通行”的禁令标志。
“设立禁令标志,机动车一进入我们的主要辖区就能知道。”泉州市环保局污控科蔡科长说,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在进入中心市区的主要交通干线、高速公路路口处设立了禁令标志。
按照通知的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本市注册登记或实行环保标志管理的外地驻留本市的机动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除外)不得上路行驶。市环保局提醒广大车主,目前仍有一部分机动车未申领环标,应尽早申领,以免对日常出行造成不便。
违反环保规定
将被处罚并扣分
据了解,自2012年10月起,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每月对各地工作情况开展检查,一是上路抽查机动车执行环保标志管理情况;二是通过道路监控系统抽查机动车执行环保标志管理情况;三是上路抽查机动车冒黑烟的情况;四是检查各地机动车检验机构工作情况;五是检查机动车转入规定的执行情况;六是检查各地环保、公安部门联合执行的情况。
“我市环保、交警部门将通过上路巡查或道路监控系统拍照对机动车执行环保标志情况进行检查,违反规定的由环保或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并扣分。”蔡科长说,与此同时,自2012年10月至12月,各地环保、公安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每月对本辖区机动车执行环保标志管理规定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检查。
“今后我们会加强技术装备,将设非黄标车禁行区,在某个辖区、某个路口设监控探头,如果监控到黄标车,就可以传给公安局办理。”蔡科长说,到时会采购移动式汽车尾气排放浓度遥测设备,哪条路排气污染严重就开往哪条路监测,这样就能够有效监控车辆,提高工作效率。
所有转入车辆
须达到国四标准
“最近我们经常接到市民的投诉,说到外地购买了不合要求的二手车,导致在泉州无法办理转入手续。”蔡科长说,据不完全统计,泉州市每年的转入车共有6000辆,也就是说,每年新注册的机动车有将近10%是转入车,如果这6000辆车都是高标排放车辆,将会对大气造成极大的污染,所以,泉州市严格执行机动车转入规定,凡申请转入泉州市的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阶段性新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机动车环保型式核准目录要求。现阶段,所有转入的气体燃料点燃式机动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的要求;所有压燃式机动车在2013年6月30日前执行国三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必须符合国四标准的要求,否则,新车将不予注册登记,转入车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蔡科长提醒广大车主,请勿购买不合要求的二手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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