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个别"环标"核发点违规收费续 可拨电话举报

qz.fjsen.com 2012-05-31 08:17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许文龙)前日,本报报道了泉州市个别“环标”核发点违反规定,向前往申领环保标志的每位车主收取10元-20元的代办费,引发市民广泛关注(详见晚报29日第5版)。昨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代办费是这些检测机构以帮车主复印相关证件等名义收取的,“环标”核发点并没有收费。目前,物价部门已责令相关检测机构停止收费并退还违法所得。

相关新闻:

无视禁令私设名目 个别“环标”核发点违规收费

环保部门

可举报不合理收费行为

市环保局局长郑志忠明确表示,市民申领“环标”是不需要交费的。针对市民所反映的情况,市环保局立即派人到南安联鑫和吉安两个“环标”核发点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代办费属于检测机构收取,与“环标”核发点无关。

“检测站所收取的代办费是他们帮车主复印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的‘复印费’,另外,还有一些车主委托检测站代为办理‘环标’,并将申领到的‘环标’邮寄到车主家里,这也产生了费用。至于这是否为乱收费,则属物价部门监管范畴。”市环保局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说。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如果市民发现环保部门派驻的核发员擅自收取费用,可拨打电话28015525向市环保局监察室举报。一经查实,他们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如果是个别机动车检测机构假借环保部门名义,借机收取不合理费用,市民可向物价部门举报,同时向环保部门反映。若查实,市环保局将责令其登报道歉并承诺规范经营。如果再犯,将提请省环保厅撤销其机动车排气检测资格。

物价部门

已责令退还违法收费

针对记者曝光的南安市联鑫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南安市吉安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昨日,南安市物价部门也派人前往调查处理,调查结果与环保部门一致。

“这两家机构确实存在乱收费的行为,我们已责令其停止违法收费。市民可以拨打市物价局的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乱收费行为。”南安市物价检查所的陈副所长表示,物价部门调查结果显示,联鑫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违规收费300元,已被责令停止收费并将违法所得退还给车主。遭遇乱收费的车主可凭收费票据到相应检测点退钱。吉安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暂时还没有被查到违法收费行为。

提醒

认清核发点标志

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蔡科长表示,市环保局在泉州市的18个“环标”核发点均派驻了专门的核发员,且其中驻机动车检测机构的核发点也都设有“环保局核发点”的标志,请广大市民认清该标志,并到指定地点申领“环标”。

据蔡科长介绍,泉州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核发从去年就已开始,但由于很多车主最近才一窝蜂地前来申领,一些没有职业道德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借势乱收费。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