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三年内冲刺国家园林城市 将建一批公园设施
东南网-石狮日报8月31日讯(记者 吴汉松)昨日,记者从石狮市有关部门获悉,《石狮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30)》已于近日获市政府批复同意。根据规划,石狮将建成一座人文型生态宜居山海城市,近期(2015年前)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建设目标,远期城市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1平方米。
关键词:公园
将建设一大批公园设施
公园是服务市民休闲娱乐的重要设施。规划期内,石狮市将建设一大批公园设施。其中,综合公园9个,包括鸳鸯池公园、龟湖公园、西洋公园、永宁卫城等4个全市性综合公园和圆通庵公园、柯顺公园、湖东公园、日月湖公园、东山公园等5个区域性综合公园;社区公园10个,除现有的7个小区游园外,还将新建灵山社区公园、金埭社区公园、香山社区公园等3个社区公园。此外,蚶祥组团、鸿锦组团也确定了一批公园建设任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规划首次明确将建设专类公园,规划期间将建成了望山儿童公园(儿童专类园)、城隍庙公园(历史文化)、青山植物园(科普、教育、展示)、灵秀山奥体公园(体育、竞技、健身)。
关键词:绿地
新建居住区绿地率须逾30%
规划确定了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多方面的绿地建设指标任务。其中,市民群众最切身感受到的将是附属绿地的规划建设。附属绿地包括居住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几个方面。居住绿地方面,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要求,老城区内的绿地率随着居住区的改造应逐步达到25%,新建居住区绿地率要达到30%以上。居住小区还应按居住人口人均1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建设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方面,同样要求老城区的单位附属绿地率随着用地改造应逐步达到25%,新建城区单位附属绿地率达到30%以上。道路绿地方面,要求中心城区道路改造后绿地率应逐步达到15%。新建园林景观道路绿地率须在40%以上,其他新建道路根据道路红线宽度确定绿地率,最低不低于20%。
关键词:保护
将建设4个自然保护小区
规划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提出具体目标、要求。规划期内,石狮市将建设4个自然保护小区,即灵秀山保护小区、宝盖山保护小区、石湖塔风景林保护小区、蚶江海堤红树林保护小区;建设一个植物园,即青山植物园,要求引种的植物种数达1000种以上;建设一个湿地公园,即泉州湾河口湿地公园,包括湿地保护区、湿地展示区、湿地浏览区和服务管理区四大功能。园内湿地植物达80种以上,水生植物40种以上,高等植物300种以上;建立6个古树名木保护点,分别位于宝盖龙穴、灵秀金相院、灵秀塘园、蚶江莲塘以及祥芝镇等,均为榕树保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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