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泉州要闻 > 正文

泉州吹响"美丽乡村"建设号角 每年5000万元添彩

qz.fjsen.com 2012-09-11 07:40  庄小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六大工程勾勒“美丽乡村”

晋江磁灶镇大埔村,道路宽阔整洁,绿树红花相映成趣。(陈小阳 摄)

核心提示:

“美丽乡村”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未来五年,泉州市将从村庄环境整治、规划指导与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现代农业发展、农民素质提升、社会和谐促进等六方面入手,分别开展相应工程,勾勒“美丽乡村”优美画卷。

□本报记者 孙灿芬 陈凌鹭 林铭珊

加大投入 保障用地

资金

市级每年补助5000万元

按照计划,建设“美丽乡村”,泉州市将加大资金投入。从2013年起,市财政每年筹措安排5000万元,采用以奖代补等形式补助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县级财政则把农村环境卫生清洁和保洁经费,按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额度安排列入年度预算。此外,各地还将安排专项资金实行补助和奖励。乡镇、村也将积极筹集建设配套资金,全市上下共同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土地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5%

土地资源运作方面,今后泉州市将继续用好农村土地“四政策一配套”措施,最大限度地做好做活土地。鼓励用好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政策、“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政策等,每年从省政府下达泉州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5%,专项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宅基地审批。

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方面,原则上旧村复垦增减挂钩指标收益主要用于拆旧、复垦、补偿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公共配套建设。农村土地整治中盘活存量土地,招拍挂出让用于发展二、三产业项目的,土地出让收益必须按不低于40%的比例返还农村,用于农村公共配套建设。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