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被视为不合格机动车 石狮电动车何去何从?
东南网-石狮日报9月16日讯(记者 林春凯)从本月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由于其中明确规定“不符合轻便摩托车标准的超标,可视为不合标的机动车”,这使得许多市民和车商们对电动车的“何去何从”问题愈加关注。因为根据“新国标”,目前石狮市面上的许多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交管部门将把它当成“不合标”的机动车进行管理。
电动车大多“超标”
在八七路花园城路段,这是石狮电动车商家的“聚集地”。在每个车行的店门口都摆放着各种款式的电动车。
看到记者走近,一名销售人员便热情地迎了上来。其店里既有卖摩托车,也有卖电动车、助力车,记者便表示“想买辆用来在市区骑的,方便上下班”。销售人员在知道记者“不是本地户口”后,便推荐记者买电动车,“不是本地户口的买摩托车不好上牌,还是买电动车比较好,节能环保不烧油,又便宜实用,很多人买。”
记者查看了几款电动车发现,这些电动车时速表上标的最高时速多在50km/h以上。“骑电动车要不要驾驶证、戴安全头盔什么的?”对于记者这样的询问,销售人员表示,在石狮骑电动车不需要驾驶证,也没必要戴安全头盔,“交警不会查电动车的,如果查的话,就随车带上购车发票,能证明车子是正常渠道来的就可以了。”
在另一家车行那里,销售人员向记者推销电动车时,也声称“不需要驾驶证”。当记者表示想买“轻便点的”,“如果没电时可以脚踩的那种”,销售人员表示“店里没出售”,说是原先也有销售,但买的人少,所以就没再进货了。
在与一些车商及电动车销售人员交流中,记者注意到,他们大都表示不清楚9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而根据“新国标”规定,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摩托车;且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不大于4kW,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算轻便摩托车,否则就算“不合标的机动车”。而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要求,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应满足“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具有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km”的规定,如果对照这些规定,一些车商和销售人员坦承,目前石狮市面上的电动车大都是超标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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